請林陵三和這批人都要負責、還得把那18億都賠出來;反正『全民買單』是門都沒有的事!
各位網友, 下面的數據是估算, 若誰有精確數字, 請提供,
越清楚, 大家就會理解 遠通 與 國公局 有多可惡:
過路費 40 元 遠通 抽 3.5 元: 這點相信原本是機密,
但礙於強大壓力, 只好公佈了, 而遠通也現形了,
大家算一算:
據國公局資料, 民國 91 年總過路費實收約 190 億元
(
http://www.freeway.gov.tw/16.asp?id=7)
若依 3.5/40 * 190 = 16.6 億元,
各位想想看 1 年 遠通就可拿 16.6 億元,
那10年.......166億以上........>>>50年....至少1000億以上吧!!!
那人工收費成本呢,
收費站數 22 (國1+國3), 若每個收費站收費員以四二輪,
平均每個收費站抓 40 個收費員
總收費員數是 880 位, 平均薪資加年終若以 6 萬每月算,
則人工收費成本是 880 * 6 萬/月 * 12 = 633,600,000 = 6.4 億
各位網友, 你們想想看, 高公局一年才花 6.4 億元養家活口費,
卻要拿一年 20 億元 給 cb 及 遠通,
從國庫硬生生多拿 14 億元 給 cb 及 遠通,
你們說你們服不服啊 ????
國家不是在喊窮嗎 ??? 為何還有錢拿給財團呢 ??
真是不懂啊 !!! 各位說是不是 ?!!!
不是說台鐵虧錢嗎 ?? 那為何不叫台鐵來包 ETC 呢 ???
為何不拿 14 億元 去支援台鐵, 為何拿 20 億元 去孝敬遠通呢 ???
決策者到底是如何拿捏這決策呢 ???
認同的人, 可幫忙整理, 再次大量轉 mail 給周遭親友,
這個國庫大黑洞, 更請大家不要去支持 BOOT 的 ETC
謝謝大家.
連消基會都出來講話了,
只有幼稚園的學生會去相信客服的話?
http://www.fet....tw/ => 產品與服務 =>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卡
=> 四、退卡辦理
=> 卡片有效期限:
由於高速公路電子收費卡屬於晶片卡,為確保晶片有效性,
本卡有效期限為5年(依卡片背面之製造期起算)
=========================> 看到沒, 卡有效期限為5年,
接下來是有效期限過的退卡方法喔)
==============================================
,有效期限內,
可至全省服務區直營門市辦理退卡退費;
逾有效期限,
若卡片功能正常且可判讀餘額者,
仍可至全省務區直營門市辦理退卡退費。
==============================================
(嘿嘿, 接下來遠通就高招了, 逾有效期限,若卡片功能不正常,
怎麼辦?? 大家想想吧! 不寫就是讓消費者忘了有這張卡片,
然後再重新申請一張, 押金重新再繳一次, 這是模糊字眼!!,
另以下是退卡收 手續費 條款!)
==============================================
1. 一般卡之押金與卡片可用金額可無息退還。
2. 退卡將酌收手續費新台幣50元。
嘿嘿, 看到沒, 另外從第一款中, 也看到另一未被發現的不合理處,
押金先繳, 過路費先預付, 遠通先拿去生利息, 但退給你卻黑紙白字
約定清楚可是"無息退還"喔!!
這就是典型財團法律字眼, 對自己不利的先寫清楚, 但對消費者不利
的卻模模糊糊帶過!
這簡直無法無天 >當人民是傻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