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142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快乐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鲜花 x27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转贴资讯] 用188万做环保 Ford Escape Hybrid台湾上市

图 1.

图 2.

图 3.



Escape Hybrid创造了许多第一名,这是第一辆Hybrid SUV,同时也是第一辆正式由原厂引进并且发表的Hybrid车款。除此之外,这一次的发表会是Escape Hybrid第一次在北美市场以外的地区上市,台湾成为亚太首发市场。这次引进的Escape Hybrid是前驱版本,报价188万,在政府补助方案尚未成形之前,这样子的高价策略应该是不会有所改变。据了解,四驱车型的引进也在研议当中,不过碍于系统更为精密复杂,车价自然也水涨船高,预计引进台湾将会突破200万的关卡。
Hybrid的意义
Escape Hybrid是Ford集团为未来思考出的能源解决方案,大幅降低汽车排污量,使得Escape Hybrid成为全球第一辆低排放以及省油的SUV。而Ford全球总裁Bill Ford日前更积极提出全油电混合动力车的积极计画,预计将在2010年以前达到每年生产25万辆混合动力车款。
Hybrid科技运用电动马达与汽油引擎两种动力,使得汽油燃烧所发挥出来的能量得以更充分地被利用。因此,Hybrid技术不但能够降低油耗,更可以有效减少汽油引擎燃烧后所排放的废气。以Escape Hybrid为例,不但能够符合美国AT-PZEV先进技术部分零排放车辆,以及SULEV超低排放车辆两项标准,废气排放更比美国国家一级标准减少了97%!而在台湾市场,Escape Hybrid不但符合我国2008年实施的汽油车四期标准的1/10以下,节能效益提升30%以上,二氧化碳减少70%。低污染低耗能车辆这个称呼,Escape Hybrid确实当之无愧。
未来趋势的技术
Escape Hybrid搭载eCVT无段自动变速系统,加速轻快且换档平顺,搭配电脑控制的动力管理系统,可自由的切换电力和燃油两种动力。Escape Hybrid搭载2.3升汽油引擎(133匹/17.8公斤米) 以及一具由330V镍氢电池驱动的电动马达(最大功率65仟瓦,相当于94匹的最大马力),这使得Escape Hybrid加速性能可媲美同级3.0 V6车款。而其搭载电动辅助动力方向盘(EPAS, Electric Power-Assisted Steering)完全不使用到液压传动,可以提供更精确的转向,同时不会增加动力系统的负担。
Escape Hybrid全时混合动力系统油电切换技术拥有四种模式:电力驾驶、马达辅助、能量回收、发动及停止模式。在节能效益上, Escape Hybrid属于全油电混合动力车,时速四十公里以下可以纯电力马达行使;时速四十公里以上或需要加速时,汽油引擎只需要400 微秒就能发动,给与额外动力输出;煞车时回收能量会回充电池再利用,藉由动能的循环不必额外充电就可以保持长久续航力。相较于同级3.0V6车款,Ford Escape Hybrid在市区走走停停的状况下可节省将近79% 的耗油量,即使在高速行驶中仍可以节省将近30%耗油量,平均可节省53%的耗油量,并获得美国环保署认证是燃油经济指数最高的运动休旅车。
售价惊人
应该说,这是拥有众多优点以及高科技Hybrid车种的原罪,为了要能够顺利混合使用两种动力,Hybrid技术用上了不少高科技技术,这自然使得车辆价格提高。除此之外,部分零件成本原来就价值不斐,而车厂投入的大量研发成本,也是让车价高居不下的主要原因之一。
在美国,政府有计画的推动Hybrid车款的普及,因此有拟定了补助方案。但在国内并没有这样子的作法,自然会出现Escape Hybrid前驱车型要价188万的数字。不管怎么说,这是一项指标,也是一个愿景,在我们所居住的环境日益恶化之下,环保科技的积极开发与应用,是刻不容缓的。

转自http://news.u-car.com.tw/ne...sp?nid=3505



简简单单的爱情 是最永久美丽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2-13 09:4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2428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