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6543 個閱讀者
線上遊戲 快速索引
RF CSO LUNA 墨香 尋仙 暗黑 洛汗 運命 希望 仙劍 誅仙2
天堂 天堂2 SD鋼彈 勁舞團 爆爆王 三國志 楓之谷 QQ三國 魔物獵人 夢幻誅仙 烈日風暴 劍俠世界
艾爾之光 天子傳奇 中華英雄 幸福五角 永恆紀元 天翼之鍊 熱血江湖 戀愛盒子 吞食天地 吞食天地2 光明戰記 天龍八部
戰慄時空 第九封印 完美世界 仙境傳說 魔獸世界 星海爭霸2 無盡的任務2 極速快車手 武林群俠傳 全民打棒球 跑跑卡丁車 SF特種部隊
三國群英傳 未來啟示錄 暗黑破壞神 真三國無雙 夢幻龍族傳說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豪仔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頭銜:Evolution~        Evolution~       
版主
級別: 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休閒哈啦, 數位影視
推文 x89 鮮花 x124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基本知識] 騎士技能說明&Job加成表
雙手劍攻擊速度增加(Twohand Quicken)
最高等級:10
先修技能:雙手劍修練LV1
使用條件:裝備雙手劍
對 像:自己
功 能:使用雙手劍時,攻擊速度加倍。
LV 1:持續時間 30 秒;消耗SP 14 LV 6:持續時間 180 秒;消耗SP 34
LV 2:持續時間 60 秒;消耗SP 18 LV 7:持續時間 210 秒;消耗SP 38
LV 3:持續時間 90 秒;消耗SP 22 LV 8:持續時間 240 秒;消耗SP 42
LV 4:持續時間 120 秒;消耗SP 26 LV 9:持續時間 270 秒;消耗SP 46
LV 5:持續時間 150 秒;消耗SP 30 LV10:持續時間 300 秒;消耗SP 50

反擊(Auto Counter)
最高等級:5
先修技能:雙手劍修練LV1
使用條件:無(任何武器皆可)
對 像:敵一体
消 費 SP:3
功 能: 防禦接近的敵人的攻擊後,可自動反擊。反擊攻擊必會成為必殺攻擊。
LV 1:持續時間0.3秒
LV 2:持續時間0.6秒
LV 3:持續時間0.9秒
LV 4:持續時間1.2秒
LV 5:持續時間1.5秒

怪物互擊(Bowling Bash)
最高等級:10
先修技能:狂擊 LV 10
怒爆 LV 3
雙手劍攻擊速度增加 LV 10
反擊 LV 5
雙手劍修練 LV 5
使用條件:無(任何武器皆可)
對 像:敵一体、群体
功 能:使用雙手劍對敵人做出連鎖攻擊。(2次連鎖攻擊)
LV 1:攻擊力 140% ;消耗SP 13 LV 6:攻擊力340%;消耗SP 18
LV 2:攻擊力 180% ;消耗SP 14 LV 7:攻擊力380%;消耗SP 19
LV 3:攻擊力 220% ;消耗SP 15 LV 8:攻擊力420%;消耗SP 20
LV 4:攻擊力 260% ;消耗SP 16 LV 9:攻擊力460%;消耗SP 21
LV 5:攻擊力 300% ;消耗SP 17 LV10:攻擊力500%;消耗SP 22

騎乘術(Riding)
最高等級:1
先修技能:霸體LV1
使用條件:大嘴鳥一隻
對 像:自己
消 費 SP:無
功 能:可以騎乘訓練過的大嘴鳥。大嘴鳥請向騎士團入口處管理人員租用。
只修正槍對體型75%→100% 且槍修練每級由ATK4提升至ATK5
其他武器並無修正
十字軍:大嘴鳥請向教堂入口處管理人員租用,一隻3500Z

騎兵修練(Cavalier Mastery)
最高等級:5
先修技能:騎乘術LV1
使用條件:大嘴鳥一隻
對 像:自己
消 費 SP:無
功 能:騎乘大嘴鳥時,攻擊速度增加。
未修練時攻擊速度為原本的 50% (速度減低 50%)。
LV 1:攻擊速度為原本的 60% (減低 40%)
LV 2:攻擊速度為原本的 70% (減低 30%)
LV 3:攻擊速度為原本的 80% (減低 20%)
LV 4:攻擊速度為原本的 90% (減低 10%)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11-26 00:47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8084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