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當第一批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的冤大頭!
各位鄉親父老兄弟姊妹們:
消基會10/20公布的新聞,相信大家都已經注意到了(如附件),
由高速公路電子收費得標廠商遠東電子主導販售的"車上感應器",粗
估裝置費用高達2,249元,且正透過各種直銷與搭售方式(如:遠東銀
行信用卡)向消費者推銷。
但是,遠東電通推銷的是可以搭配信用卡與電子錢包的IC卡,如
果消費者想單純使用只有高速公路收費功能的IC卡,裝置費只要台幣
300元左右。
因此,立法院10/20日審查交通部95年度預算時,已經做成決議:
要求高公局責成廠商提供"基本型車上感應器",並開放除遠東電
子以外的其他廠商自由競爭,到時消費者將有更多的選擇。
所以,請大家千萬不要當第一批冤大頭,因為遠東電子的感應器
裝了就不能退費,一定要三思!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簡稱ETC)BOT案,遠東電子總投資額
約為70億元,93/4/27簽約,特許期間為20年,預計95/1/1開放部分車
道使用,99/7/1全面採行電子收費。
姑不論其他背後商機,遠東電子 在實施電子收費後,高公局將按
月依一定公式給付遠東電子委辦費,粗估比例約為3% 。
各位知道這是怎樣一個數字嗎?
我可以告訴大家,目前高速公路年收約200億元,實施電子計程
收費後,約可增加30%,也就是260億元,乘以3%,就是7.8億元,
再乘以全面採行後的特許期間民國99~112年,約為101億元,遠東電
子等於保證收益30億。
如果再加上"車上感應器"裝置費用,又會如何呢?
我再告訴各位,全台現有車輛約1,200萬台,其中約有1/2,就是
600萬輛經常行駛高速公路,其中就算只有一半的人選擇使用遠東電
子的"車上感應器",2,249元*300(萬輛)=67億4,700萬元。
遠東電子輕輕鬆鬆就可以賺進100億!
總之,請告訴想要使用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的各位頭家,再忍一忍
,在今年底之前,都先不要急著做決定,免得真的變成冤大頭!
附件:
2005.10.20 中國時報
安裝費過高 刷卡限銀行 消基會:ETC海削車主
黃筱珮/台北報導
明年元月起,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正式上路。消基會
接獲消費者投訴,不滿遠通電收公司「海削」車主,使用電子收費系
統,車主得先繳新台幣二二四九元。且信用卡扣款也只限定遠東和台
新銀行兩家聯名信用卡,消費者簡直被「五花大綁」。消基會認為,
遠通電收有「藉機綁卡」、圖利特定業者之嫌,促請公平會介入調查。
消基會表示,ETC攸關全國五、六百萬以上汽車車主,事關重大
,接獲消費者投訴後,立刻進行了解,發現問題重重。
認有圖利特定業者之嫌
消基會董事長李鳳翱表示,車主要使用電子收費系統,每一輛汽車
均須裝置一台車上機(讀卡機),基本收費一千三百元、車上機應至
指定車廠安裝,再收安裝費一九九元,車上機必須裝置電池才能使用
,電池每顆五十元(9V方型鹼性電池,無法重複充電使用)。
此外,每具車上機應另行搭配儲值型加值卡片,消費者購買儲值卡
片時,先支付押金二百元、使用儲值卡片前要加值,每次加值最低金
額五百元。
以上林林總總名目收費加總後,消費者至少要先繳交二二四九元以
上,才能上路使用電子收費車道。
相較美國11州制度嚴苛
李鳳翱批評,遠通電收公司規畫的收費方式名目太多,總金額也高
,並不合理。和美國相比,美國東北部紐約州、紐澤西州和賓州、馬
里蘭州、維吉尼亞州等十一個州採用「E-ZPass」的電子收費制度,使
用者只要付十元美金(相當於台幣三三三元)車上機押金即可,不用
可退錢。採信用卡扣款,也不限定哪家銀行。
李鳳翱說,台灣業者高價販售車上機,售後不退,再以機綁卡(儲
值卡)、綁電池、綁押金、最後再綁信用卡,將消費者「五花大綁」、
「層層剝削」的經營模式,真是令人驚奇的BOT現象!
李鳳翱並指出,遠通電收僅與遠東銀行、台新銀行兩家公司合作,
該二家銀行廣告宣傳如火如荼,辦卡即能以低價或免費方案獲得車上
機。國家公共建設與私人機構合作到這種地步;民眾享受國家建設之
際,卻得申辦特定銀行的信用卡,實在不當,呼籲公平會介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