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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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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台灣] 信用卡債債主換人 會變更糟
奇怪,我的債主怎麼換了?民眾欠銀行卡債,然而,又不是還債給銀行的情況愈來愈普遍。為了讓卡債欠款人,更有意願還債給新債主,這個月開始,還信用卡債給資產管理公司,信用紀錄揭露期比照一般金融機構,欠債人只要結清債務,六個月之後,又是好漢一條。


金管會在月初發文給各資產管理公司一項新的公文:銀行賣給資產管理公司的信用卡債務人信用紀錄揭露期,改為比照銀行同樣標準,即日起生效。


所謂信用紀錄揭露期,是指民眾欠銀行錢,不管是欠信用卡卡債、信用貸款、房屋貸款或是車貸等,這項不良記錄留存在聯徵中心記錄的期限,依情況不同,從最短六個月至十年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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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9-24 21:49 |
regman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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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內容不是說是:信用紀錄揭露期比照一般金融機構,欠債人只要結清債務,六個月之後,又是好漢一條
為什麼夏日大又說:掛在聯徵中心的不良紀錄.還是會有三年
是我對內容認知上有問題
還是對夏日大的心得有所誤解啊
不過以我的想法是好的啦
一方面解決呆帳問題
另一方面又改善不良紀錄期間
雖然作法上並不是最好
但對實際上是有幫助囉


如果不肯犯錯,就無法做出決定!~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澳大利亞布裡斯班 | Posted:2005-09-24 2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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