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pbl.com.tw/news...sp?Nid=3083立法委員蕭美琴、李昆澤、黃志雄、蔡其昌及高志鵬等今天下午召開「運動彩券可行性評估公聽會」,就是否發行運動彩券的議題廣邀各界提出意見,並且由體委會提出「運動彩券發行方案簡報」。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李文彬秘書長在發表意見時表示,運動彩券的發行雖不是杜絕賭風的萬靈丹,但將會形成一個正常的管道,是一種博奕成為合法正常的措施。蕭美琴委員也表示,「短期內應該是以國外運動為遊戲標的」,黃志雄委員則認為「彩券的規則要簡單易懂,長期發展來看仍是應以國內運動為優先標的。」
體委會今天也在現場就運動彩券的發行提出報告,就國外施行的五種彩券模式進行比較與介紹(傳統型、立即型、數字型、透透型及樂透型),介紹各種獎金均分、固定賠率、讓分盤、上下盤等概念。體委會表示,運動彩券若發行,第一年的總銷售量應在50億元以上。在比較競技型與一般型運動彩券方面,多方均認為競技型為較適合採用,並且希望運動彩券盈餘能夠專款專用於體育經費。根據體委會的規劃,運動彩券自定草案公布起約需十個月的準備期方可上市。
李昆澤委員於進行結論時表示,近來職棒簽賭案件爆發,但他相信「絕大部份的球員都是認真地、用生命的力量在打球,少部份的球員做出不法的事,傷害了大家的感情。」他呼籲檢調要「除惡務盡,才能有乾淨的環境,讓彩券的發行環境得以讓大家放心。」
我覺得運動彩券有他必要實施的部份...但如何良好的運
作就要看相關單位的實行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