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331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jamikan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50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文章表情[問題求助] 汽車車牌被颱風吹掉了
上次颱風天
朋友的車停外面
當晚被颱風掃到掉再地上了
朋友沒注意就開出去上班了
途中被條子杯杯攔下了
請問這要怎麼跟條子杯杯解釋清楚阿
不會被開罰單吧 表情


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7-29 20:26 |
ronanlai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4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依照交通管理法是會被開單的

汽機車號牌損壞或遺失,如何辦理繳銷牌照登記及重新申領牌照?
(一)應備文件:
 
1 .異動登記書二張。

2.車主身分證正本(個人名義)或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公司行號名義)。

3.印章(非越區辦理者免具)。

4.行車執照。

5.原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

6.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

7.損壞之號牌汽車二面、機車一面或警察機關遺失報案證明
(汽車號牌如遺失一面,另一面應繳回)。

(二)辦理地點:

至各公路監理機關先行辦理車輛臨時檢驗合格後重行換領新牌,再至異動窗口辦理。

(三)規費:

1.號牌費(汽車六○○元、機車三○○元)。

2.行車執照費(汽車二○○元、機車一五○元,行照有效日期在一個月以上者免換照)。

3.檢驗費(大型車六○○元、小型車四五○元、機車二○○元)。

(四)注意事項:

1.如有違規案件未結或積欠牌照稅、燃料費者,請先結清。

2.遺損換牌除應先經臨時檢驗外,如車輛已屆或逾定期檢驗者應一併辦理定期檢驗。

3.有動保設定者應檢附債權人同意書並繳納規費四五○元。

4.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不滿30日者,不得辦理重領牌照。

希望對你有幫助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5-07-29 23:37 |
jalin66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5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前後各有 一個車牌,該不會兩個都掉了吧.!
如兩個都掉就難解釋了...
發現掉了要快向監理所申請補發,
原因一:避免被開罰單
    二:掉了的車牌被拿去掛在別的車作案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5-07-29 23:39 |
jamikan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50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ronanlai於2005-07-29 23:37發表的 :
依照交通管理法是會被開單的

汽機車號牌損壞或遺失,如何辦理繳銷牌照登記及重新申領牌照?
(一)應備文件:
 
.......

謝謝你喔
你在監理站上班嗎
說得真是太清楚了
感謝你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7-30 21:09 |
jamikan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50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jalin66於2005-07-29 23:39發表的 :
前後各有 一個車牌,該不會兩個都掉了吧.!
如兩個都掉就難解釋了...
發現掉了要快向監理所申請補發,
原因一:避免被開罰單
    二:掉了的車牌被拿去掛在別的車作案
被吹掉前面的
前面的掉在原地被土埋住了
呵呵
真是好大的颱風阿
真誇張阿
謝謝你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7-30 21:12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583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