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593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wench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15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鬼話] 鬼妹纏身
從小我就是聽著奶奶和鄰居們的牛鬼蛇神的故事長大的。所以靈怪之事也是信則有不信則無的。

  後來高中畢業就失業,什麼工作也沒找到。於是學了個車本,當了長途運輸的汽車司機。這是個苦差事。跑到遼寧的線兒,一趟就得三四天,一個人在路上,除了窗外的風聲和偶爾對面開來的汽車,什麼我也感覺不到了。

  1999年的元旦過後,我記得很清楚,因為那天,我在撫順。在汽車旅館的房門口撿到一個小圓環。大約是銀的,比戒指粗一點。一擦,還挺亮,於是就放到了上衣口袋裡……

  當天開車奔了鐵嶺。

  天色漸暗的時候。路邊有人截車,要搭一段。平時我是不會管這種事情的,這是長途車的忌諱,你知道人家是什麼人呀!

  可是那天,我還是停了車。因為地下是個年輕的小姑娘,特漂亮的,老遠就能看出身條不錯。大家都是男人,呵呵,彼此心照不宣了。

  她上了車,就坐我旁邊。這丫頭嘴還挺甜,一口一個大哥的,就算繞了路我也樂意送她到家。

  聊起來才知道她是外出打工的,在外面做服務生,這不到了年根兒,要回去過年了。

  她說的地方,我是不認識的。是個小地方,下了大柏油路,又開了一小截土路才到的。村口有棵大槐樹,當時差點沒撞上,所以記得還挺真切的。

  她說村頭數第三家就是她家了,還非讓我進去歇歇。天已經不早了,我不想在這小地方耽擱就謝絕了。

  看我不肯,她就從兜裡掏出了一張50的大鈔,硬說要當車費。哪來這樣的好事呀,我都楞了,後來她執意要給,沒辦法,我就收了。

  「大妹子,這太多了,這樣吧,我找給你20塊,這總成了吧!」

  她甜甜一笑:「成,就這麼著吧,那就謝謝您了!」

  到了鐵嶺我帶著一臉的笑容進如了夢鄉。

  早上起來吃早點時,掏出錢來。不對呀,怎麼有張……冥幣呀。是昨天她給的50元。得,自己太傻了,我說沒這種好事吧,到頭來還給人家20塊,真是大笨蛋!

  貨運到了,我也就沒事了。回來時一身輕鬆。又路過上次送那個女孩的岔口了。想想自己被騙的太冤了,乾脆去看看她,反正才三天的工夫,看她抵賴不!

  又看到了村口的大樹。於是從村口數,第三家……

  到了。開門的是個老太太。黑黑的瘦瘦的,但人還挺結實。一看我就楞了一下,嘴裡還嘟噥著:「怎麼的?還真的是了?」她回頭去叫屋裡的人,又出來個年輕的小伙子還有個老頭兒。

  我還沒回過神兒來,他們就把我讓進了屋。

  後來才鬧明白點。那個小伙子是兩位老人的兒子,他還有個妹妹。一年前外出打工,後來來信說要回來過年了,大家還挺高興呢。可是已經過了說定日期的一個禮拜了,還不見她回來,而且也沒了消息。

  三天前,老太太說自己做夢夢到女兒回來了。還對他們說自己去的冤枉。又說會有個汽車大哥來找她,告訴家裡她回來了。後來老太太就嚇醒了。心裡一直不塌實著。

  今天看到我才有點相信了。

  又拿了照片讓我看,能不能認識他家閨女。我一看嚇了一身冷汗。不是她是誰呀!那揚柳般的身材,那美麗的大眼睛,還有……她脖子上掛了一根紅繩子,下面栓了一個銀白色的圓環……

  老太太說那是女孩小時候去廟裡求的。一直當護身符帶著呢。

  我顫顫巍巍的拿出那個東西時,老太太和老頭一下就哭了:「她一定出什麼事了,這個是從來不離身的呀!」

  我開車帶他們出來報了案。根據這個護身符的遺失地點,警察覺得事情應該發生在撫順,於是又和那裡的警方聯繫上了。我也成了監視對象,不能離開撫順。

  其實後來事情很快就水落石出了。

  根據照片在無名屍中認出了她的屍體。而且被發現時就定論為姦殺案了。兇手是路過的長途車司機,案發的地點也就在我住的那家汽車旅店裡。

  如果所有的事情都像我說的這麼平常,我也許會把它當個親人之間的心靈感應而不再理會了,可是,在我們去認屍的時候,我驚訝的發現她的左手裡還握了20元人民幣……



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4-17 14:10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3207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