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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資訊] 特殊路段 不開頭燈 罰1200元
【聯合新聞網 記者韓青秀/台北報導】

駕駛人未來上路可得睜大眼睛了!交通部將研擬強制汽機車強制開頭燈的法規,只要是設置行駛開頭燈標誌的特殊路段,將強制汽機車全天開頭燈,違規者將處以600元到1200元罰金,最快預計一個月後實施。

交通部修訂道路安全交通規則109條,規定調撥車道、隧道必須全天開燈行駛,此外,行經車行地下道、山區道路或加掛須開燈行駛標誌的特殊路段,也都要依標誌使用燈光。至於霧燈則僅限雨、霧時使用。

由於現行規定對於車輛使用燈光的定義不夠明確,在推動山區道路和調撥車道須開燈行駛的措施,都遭遇沒有取締法源的問題。

交通部研擬將現行「夜間應使用燈光」,改為明確的「夜間須開亮頭燈」,行經隧道、調撥車道等路段也要全天開燈;遇有濃霧、天色昏暗等視線不清時也要開燈;但霧燈僅限雨、霧使用,不能亂開燈。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4-05 1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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