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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分享] 理想型的曖昧(轉貼)
轉貼/傾城361度
昨晚和友人談天,出現一段有趣的對話。
友人甲說:「我要好好工作,不能再惹桃花了。」友人乙接著說:「就是因為要好好工作,所以要靠桃花。」
大家都笑了,我也挺認同,桃花也勉強可以稱的上是一種人緣,使點心機讓人緣好,有什麼不對呢?
但剛才我看見一則蕭薔的廣告,卻猛然想起一則舊事來。
我母親有個同事,酷似蕭薔,敷白眼大,制服裙永遠比人家窄一點、短一點,一日我到公司找母親,見她與男同事說笑,男同事笑著說:「子惠,妳肩帶歪了」,便動手幫她拉了上去。
我訝異不已,以為是辦公室戀情,母親卻告訴我,那位女同事和男同事、男上司交情總是特別好,有時勾肩搭背、有時一同晚餐。
這麼一說,這位阿姨在我心底突然低三下四起來,她很快的離開了我母親待的那個部門,調往其他分公司、又調往其他分公司,總之很快就升了官。
我並不覺得女人在職場上必須得三貞九烈,那多不可愛,應酬不能喝酒、唱歌不能跳舞;我也不認為適時耍點曖昧有什麼不妥,精神性質的賣身對外仍可宣稱是異性知己。饒是如此,但那位阿姨的行徑看在我眼中,卻一直不大對盤。
說時容易做時難,我一度以為我能成為莎美那樣的女人,很快的我發現我並不行,那終究是一本美麗的醜陋小說,我去哪裡遇到像田代那樣好條件的男人?女人為了工作賣身,居然能賣到一個又帥、又多金、又聰明、又對工作有幫助的男人,還真是只有小說裡才有的好運氣。
這大概就是為什麼我心裡的曖昧理論看起來無懈可擊,但看真人上演版,卻那麼倒胃口的原因吧?我理論裡的男女主角,他們的曖昧是捧著香檳、抹著HERMES香水進行的,沒有鹹豬手、沒有檳榔渣、沒有動物男、沒有任何不高級的動作……我恍然懂得了小說之所以為小說、我之所以認為我很像莎美但卻找不到田代的原因,那就是:如果商場是另一種歡場,那麼準備把自己給賣了的我,怎麼居然挑起客人來了?
他們的感覺大概很幹,即使我沒講,他們也打從心底認為自己被嫌棄了,不然為什麼這個裙子在膝上三十公分、看起來一點也不保守、實際上也還真的不怎麼保守的女人,卻連頭髮都不給碰?所以其實,我白白吃了好些年的虧,讓這些男人白白看光了去,卻沒收到任何好處?
啊,有曖昧的決心、卻沒有曖昧的手段,成為我的致命傷了嗎?
還是其實我最應該學的是,不要再開口閉口的直說「曖昧」,而要改口成「我不喜歡耍曖昧」、「我們只是純友誼」?
20040430 註:莎美與田代,是小說《化妝品》中的男女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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