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2886 个阅读者
 
<<   1   2   3   4   5  下页 >>(共 5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denny1514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教育] 碰到暴露狂该如何处理
在公车上或路上碰到故意暴露自己性器官的人,的确令人感到很不舒服。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这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政府网际 | Posted:2005-03-21 09:42 |
大眼睛-雅筑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鲜花 x36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曾经有遇过暴露狂..
然后我就低头静静离开...

赶快跑到7-11假装买东西..
后来....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 | Posted:2005-03-23 14:02 |
纯属意外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10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后来??
他不死心~跟着你跑进超商里又在掀一次,经过刚刚的训练,这一次,只见你目光冷冷地瞄向那边,口边不屑地对他说...''啧~怎么那么小阿?老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5-03-23 14:15 |
Lex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4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虽然我是男生~但可以教各位女士~
一脚踹下去就对了...


地震人家拿存摺跑出来,你扛一箱的A书出来...白痴啊~?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教育部 | Posted:2005-03-23 14:23 |
fish5029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denny1514于2005-03-21 09:42发表的 碰到暴露狂该如何处理:
在公车上或路上碰到故意暴露自己性器官的人,的确令人感到很不舒服。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这样的行为已构成公然猥亵罪。倘若暴露狂的行为已严重影响你的生活,你想进一步采取法律行动,那么你可以在搜集证据后(比方说人证)报请警察处理,若法院定罪,将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罚金。

请问一下
用手机拍照存证可以告他吗?...

否则一般都只能消极的走开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台湾索尼 | Posted:2005-03-23 14:44 |
iloveqoo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0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fish5029于2005-03-23 14:44发表的 :


请问一下
用手机拍照存证可以告他吗?...

.......

你只要认的出人来

基本上就可以去告他了

只不过现在的警员?还是拍张照

拍照是最省麻烦的方法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教育部 | Posted:2005-03-24 00:15 |
ForgetZzz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1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fish5029于2005-03-23 14:44发表的 :


请问一下
用手机拍照存证可以告他吗?...

.......
拍照应该是不错的办法,不过动作上要满快的吧,不过光拍照片应该也不好抓到人吧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3-24 02:00 |
Penny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特殊贡献奖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7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大叫好了...
随身携带电击棒= =?
我是觉得拍摄应该会被变态....更快下手吧
不然...就跟他说,我男朋友比你好多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5-03-24 02:05 |
ForgetZzz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1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Penny于2005-03-24 02:05发表的 :
大叫好了...
随身携带电击棒= =?
我是觉得拍摄应该会被变态....更快下手吧
不然...就跟他说,我男朋友比你好多了

突然想到,应该也要注意有没有可能刺激到或激怒到变态
不然情况可能变的更糟糕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3-24 02:07 |
大眼睛-雅筑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鲜花 x36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kepperlex于2005-03-23 14:23发表的 :
虽然我是男生~但可以教各位女士~
一脚踹下去就对了...


一脚踹下去..

那如果当好 脚被捉住..
那不是更完蛋!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9 楼]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 | Posted:2005-03-24 13:31 |

<<   1   2   3   4   5  下页 >>(共 5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403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