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275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BryceHuang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鲜花 x9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灵异] 阴阳术
式神:被人类操控的超自然生物。式神的种类相当多,等级也很繁杂。这里就不
详细解说了(其实我也不太清楚)。某些灵力高深的式神是代代相传的,比如父亲去
世之后,他的儿子或者弟子便会自动得到操作式神的权利和能力(比如前鬼、后鬼、
留鬼都是这一类的式神)。

  逆风:指法术失控,反噬其主。灵力比较低的术士使用高深的咒文则很容易产生
这种现像。轻者受伤,重者死亡。

  骚灵:灵能者(无论觉醒与否)在承受压力,或者焦虑的时候,能力会不自觉的
泄漏,导致身边发生异常事件,称为骚灵。

  犬神:灵力高强的神物以犬的姿态出现,便被称为犬神。一般用于保护主人,不
受妖魔侵害。某种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将其杀死,血祭灵咒,已达到弥补术力不足,
提高法术威力之用。

  犬鬼:妖力高强的魔物以犬的姿态出现,便被称为犬鬼。用处与犬神基本相同,
但危险性却更大于犬神。万一主人本身的灵力无法压制它,便有可能被它吃掉。由于
是魔物的关系,血祭的威力会比犬神高,但发生逆风的可能也大得多。

  (犬神犬鬼在式神中,是地位很高的一种。有些术者甚至是被它们操控的。)

  五芒星咒术:虽然是咒术的基本,但很有威力。普通的五角星是其施术符号,咒
文是“临兵者斗皆列阵在前”(摘自文献的咒文,很难说有没有记载错误)。可以用
于加强封印的力量,也可以用于攻击和召唤式神。尤其对付低级灵,绝对有效。

  游浮灵:死去的人,不相信自己已经死了,或者对世间还有留恋,便会变成游浮
灵在人间游荡。很容易被术者召唤来当作临时式神操纵。

  地缚灵:死去的人,对某一个特定场所有深厚的感情或者意念,其灵魂便会在那
里逗留不走,完成死者为完成的愿望,也就是闹鬼。一般来说,除灵师对付的都是这
种灵。(捎带说一下,灵魂力量的强大,不在于腕力,而在于心中的感情。不论爱恨
,感情越强烈,灵魂的力量就越大。这一点和我国的修炼不太一样。)
  
  阴阳术在日本古代,一直都是很盛行的法术。当时的人们常常请阴阳术士来为他
们祈福、除灵。像役小角和安培清明就是当时顶顶有名的阴阳术士。据说直到现在,
在一些古刹里还能找到关于阴阳术的轴卷(也有人说,在图书馆就能找到。但是那些
书上的记载已经不知道是多少次翻版,很可能不准确了)。而在日本的当代漫画中,
那些除灵师们大多也是使用阴阳术的。阴阳术在日本流传之广,可见一二了。


  讲完了阴阳术的基本知识,再来讲一讲与术士们势不两立的鬼族。

  在传说中,鬼的种类相当多——有吃人灵魂的为生的,有狐狸幻化成的,有雪山
上居住的雪女,也有地狱来的邪灵……甚至有一些是靠吃人类面孔为生的。至于吸血
鬼,大概是后来从西洋流传而来的种族(吸血鬼的日文发音都跟英文发音很像)。

  总的来说,鬼大致可以分为水、火、风、暗、悍这几种。水,当然是指可以自由
操控水的妖怪。这类妖怪的代表是河童和雪女。火系的妖怪很少,吸血鬼大概算吧(
口气不确定)?风,所谓的“风师”和雾天狗便是代表。

  暗,大多数妖怪都属于这一种,喜欢黑暗,秉性邪恶,魔法是其拿手好戏。这种
妖怪的代表太多,我不说你也知道。悍,这种妖怪没有任何异能,只是单纯的身体强
壮,攻击力奇大,难于伤害。外形多半是魁梧如山,狰面獠牙,脸色铁青或者赤红。
这种妖怪基本来说等级很低,其他随便那一系的高等妖怪都可以很轻易地杀死它们。

  在这些鬼中,有很多是可以靠吞吃别的鬼来提升自身的力量的。吃法各式各样,
有的只是吞吃对方的灵魂,有的连肉体一起吃掉,有的吞吃对方的妖力,让对方从9
9级一下子成为2、3级。

  有这种能力的鬼有时也会寻找灵能者吞噬,因为吃掉灵能者获得能量比吞吃妖怪
获得能量要多——尤其是那种灵能没有觉醒,完全没有攻击能力的。

式神多数以大家熟悉的妖怪为主

高等式神:

雪姬
又称「雪女」,「雪女郎」,「雪女御」,「雪の精」。



乌天狗
穿衣服,有武器,有鸟的羽袭击人的妖怪。也有神力。在源义经的年幼时代 ,在鞍马山上他曾向天狗学了武艺


犬神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2-27 13:13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5414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