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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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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 維護幼兒居家安全是家長的責任
台北榮民總醫院 小兒胃腸科 吳子聰主任
兒童保健協會秘書長

   居家事故傷害是兒童時期重要的死亡原因之一,但卻也是眾多導致小朋友傷害與死亡的原因當中,可以有效的加以預防。 "意外"暗示此事件是無法預測的,但事實上,大部分事故傷害都發生在一些預期會有高危險的幼童與家庭之中。
   幼童因身體發育尚未完全,但卻又特別好奇,常會有許多事故發生。舉例而言,把藥物當作糖果吃,玩火導致火災等。家長有責無旁貸的義務必需小心這些事故的發生。但卻也有研究顯示,這些事故並非常發生於家長不在家時,只是因為家長在家時,總認為小朋友就在身邊,可以隨時制止兒童一些危險動作,但許多事故發生總在一瞬間,例如吞食硬幣,熱水燙傷等。一旦發生,傷害立即造成。因此家長不能出門才想到兒童安全問題,反而在家中就忽略了安全問題。

  此外,家長的一舉一動都是兒童學習模仿的對象,例如抽煙點火的行為,又如電視中許多危險的表演動作,都是不良的示範,家長也需多加留意。

   事故必然會發生,如何降低傷害程度,也是家長需留意的。例如與其希望兒童永遠不跌倒,不如於地面舖設軟質地毯;與其希望兒童睡覺不翻身,不如於床邊裝設護欄。

   最後,傷害一旦不幸造成,家長也因有簡易緊急處理能力,例如異物梗喉,或燒燙傷的初步急救,因為許多傷害是到了醫院才處理時,已經為時已晚了,將事故傷害降至最低,甚至不應該發生,讓兒童能平安的成長,不僅是每位家長共同的願望,更需要家長用心,從細微之處做起。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2-27 1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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