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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 手足口症須知
手足口症須知
長庚兒童醫院兒童感染科衛教單


                     

致病原: 腸病毒。此類病毒有68種,又可分為:
小兒麻痺病毒 (3種)
A群克沙奇病毒 (23種)
B群克沙奇病毒 (6種)
伊柯病毒 (32種)
新型腸病毒 (4種,68型~71型)
 
傳染途徑: 口--糞傳染,或口-- 口傳染(呼吸道傳染)。
 
症狀及病程: 絕大多數的患兒,在五~七天內會自然痊癒;手足口症患兒通常不發燒或微燒一、二天,有口腔潰瘍,手掌、腳掌、膝蓋、臀部有小水;而咽峽炎則可高燒二~四天,喉嚨、口腔內有小水後潰瘍,口腔疼痛、流口水。
 
合併症: 極少數出現合併症,包括無菌性腦膜炎、腦炎、急性肢體無力(類似小兒麻痺)、步履不穩、抽搐,甚或肺水腫導致死亡。
 
預防與治療: 目前沒有疫苗可以預防,也沒有抗病毒的特殊藥物,一般給予支持性療法。
 
注意事項: 1. 由於口腔潰瘍,會影響患兒的餵食;為了補充患兒的體力及避免脫水,應鼓勵甚或勉強患兒進食,冰冷的食物即可。
2. 為了避免傳染,家人(含患兒)應加強洗手,尤其是處理患兒的糞便之後及飯前;避免與患兒分享食物或共用餐具(如奶嘴、奶瓶、湯匙等)。  
3. 少出入公共場所。
4. 患兒發生合併症的確切因素,目前仍不清楚。不過,若幼童年齡小者,尤其是三歲以下,出現疹子五天內 出現以下任一症狀時,應急速就醫 :   · 活動力減低  
· 嗜睡  
· 劇烈嘔吐  
· 呼吸困難  
· 抽搐  
· 肢體無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台灣索尼 | Posted:2005-02-19 1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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