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376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天卞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嬰兒] 細菌的抗藥性
作者:宋文舉主任
近日有媒體報導因為濫用抗生素的關係,國內已出現了對萬古黴素(Vancomycin)具有抗藥性的腸球菌株病例,並證實已有病患因此死亡。〝細菌的抗藥性〞這問題在醫界存在已久,自然界的任何事物都是利弊共存的,細菌產生抗藥性只是及其中一例而已。
約在半世紀以前,醫藥尚未發達的時期,威脅人類生命最大的原因就是感染病,尤其是細菌性的感染病,人類與環境中細菌對抗的戰爭中一直是處於劣勢的,例如中世紀時期的黑死病(鼠疫)、肺結核、瘧疾、霍亂等等,都曾造成大量的死亡或甚至於滅種。戰爭中因傷口細菌的後續感染而喪命的數目要遠超過直接死於創傷者。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盤尼西林被發現後,對當時最常造成感染的一些細菌如:葡萄球菌、鏈球菌、肺炎球菌等等,都非常有效;接著鏈黴素、康黴素,及第一代、第二代頭苞芽菌素,陸續地被創造問世,幾乎可以完全有效地控制現有的細菌,外加各種疫苗的預防接種,使在以往可能因而喪命的感染病,目前多能得到妥善的控制與治瘉,藉此提高人類生活的品質。
細菌本身也具相當本能的〝應變能力〞,它們為了能繼續生存下去,勢必本身發展出對環境的適應力,亦即當四周環境中已長期地充斥著某種抗生素時,假以時日後,細菌對此種抗生素會產生抗藥性(即耐力)。過去的研究顯示,主要病源菌的抗藥性一直在逐年增加;例如常易引起泌尿道感染的大腸桿菌,百分之九十八以上皆具有抗藥性;金黃色葡萄球菌中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已對盤尼西林失去效力。
細菌會對抗生素產生抗藥性,本是一個為求自保的自然現象,正常狀況之下應只是偶發的現象。然而,目前過於浮濫的使用抗生素以求治病速效,包括使用的原則及方法皆不正確,必然地會使此種現象加速嚴重化。
造成醫療上抗生素濫用及錯用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一) 醫生方面:為了求速效,或無法明確診斷的疾病,或只要病人有發燒,常在開處方時習慣性的就加入抗生素;另外有為追求時髦認為新的抗生素比舊的好,所以更助長了細菌推陳演變的不斷地武裝,以增加對新抗生素的耐力。〝亂槍打鳥〞式的給藥方式,即無論是病毒性或細菌性的感染症都一律投予大量抗生素以期能迅速治癒疾病博得『藥到病除』的名醫美譽,只能說是先馳達點,先利用了大家往後的資源,待資源(有效的抗生素)耗盡後,自己也終究會受害的。
(二) 藥商、藥房:多年來國內的藥物管制做的並不完善,民眾只要付錢就可任意的購買到任何的藥物,當然是也包括抗生素在內,但依現行法律及在先進的國家的做法,所有抗生素都屬於醫師處方藥物,是需要持有醫生的處方才能到藥房購買到的。中藥中滲加西藥最常見的就是抗生素及類固醇的藥物,用久之後都會衍生不良後果。
(三) 一般民眾:目前國人一般基本的醫療知識不足,認為感冒就是喉嚨發炎、氣管炎、肺炎;而腹瀉就是胃腸發炎;筋骨酸痛就是肌肉或骨骼發炎.....等,只要是有〝炎〞就要吃消炎藥(也就是抗生素),殊不知絕大多數的此類〝炎〞都不是細菌造成的,亦就是不用抗生素也會自然痊癒的。

任何感染性的疾病都有其一定的病程,即由感染後、潛伏期(無症狀)、發病期(症狀包括發燒、倦怠、咳嗽....),及最後的復原期,而完成一個病程。以最常見的上呼吸道感染(即一般所謂的感冒)而論,百分之九十以上皆為病毒感染,其潛伏期約一 ~ 二週,發病期約壹週,然後絕大數就自然痊癒了,服藥的目的不是為了殺死病毒,而是為了能減輕症狀,讓身體舒適些。

我們看醫生的目的在於診斷是否存有一些未被發現的疾病,或即早能發現肺炎、中耳炎、腦膜炎....等,而能即早加以治療,以免病情惡化。只要沒有細菌感染的問題,一般都是不需要使用抗生素的,只需症狀治療的藥劑如止咳藥、流鼻水、胃腸藥或退熱藥....等。至於幼兒的腹瀉或感冒則約百分之九十以上,根本不要使用抗生素去治療,只需適當的休息及補充水分即可自然痊癒。

所以正確的就醫觀念應為:
1. 選擇可以信賴的醫師:其參考條件一般不外注意醫師的訓練資歷,避免碰到密醫,但最重要的是醫德問題,是否喜歡打針、或誇大病情、或多開藥。打針會容易感染肝炎,藥吃多了傷身體(破壞肝腎功能),都不是好現象。
2. 切勿病急亂投醫:大部份的疾病皆有一定的病程,尤其是所謂的"感冒",其絕大多數是屬於病毒感染造成,抗生素對其並無任何幫助,盲目的使用只會產生不良後果。
切勿自行到藥房去購服成藥,尤其是迷戀所謂的特效藥。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2-19 11:45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1938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