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206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christina090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討論] 分享《婚姻,由不由得个人的选择?》
最近看見一些帖子是談論關於“離婚”的話題,自己就有感而發地也想談談關於婚姻的那些事兒。“城牆外面的人想進去,城牆裡面的人想出來。”用這句話來形容人們對婚姻的態度,我想是比較貼切的。每天總有那麼多的人步入婚禮的殿堂,於此同時簽下離婚協議的人也是不少。婚姻,看似簡單的兩個人之間的事,但由不由得個人的選擇呢? 也許你正在努力地維持著自己的婚姻經營著一個幸福的家庭,也許你並不是那麼在意以后婚姻的發展而是順其自然地過著平凡而簡單的生活,也許你千方百計地想要改變環境為婚姻創造奇跡但你失敗了...在這些個也許當中,有多少確實是按著你的個人選擇和計劃而順利實現了,又有多少是你束手無策然后聽從上天的擺布和安排?


神說:“婚姻對每一個人來說都是一生中的大事,它是一個人開始真正背負起各種責任,逐漸完成各種使命的開端。在人還沒有接觸到婚姻的時候,人都會對婚姻充滿幻想,這個幻想都是美好的。女人幻想自己的另一半是白馬王子,男人幻想自己的另一半是白雪公主。人的這些幻想意味著每一個人對婚姻的要求都是有條件的,都有自己的要求標准。雖然在現在這個邪惡的時代,各種信息不斷地灌輸對婚姻的各種曲解,讓人在對待婚姻這事上有了更多的附加條件,也讓人對婚姻產生了各種各樣的包袱與各種奇異的態度,但已經經歷過婚姻的人都知道無論人對婚姻如何理解、有怎樣的態度,然而婚姻這個事不由得個人的選擇。”——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續編)》


這讓我聯想到了自己的婚姻。原本受父母影響的我希望自己長大以后能夠像愛情劇裡的主人公一樣,首先擁有一段美麗的愛情然后在適合的年齡段結婚。但是因著家裡人的安排,我和我老公認識還不到一年就拿了結婚証。現實和理想的沖突讓自己一開始對婚姻就充滿了抵觸。我們爭吵過、抱怨過、互相傷害過...但現實卻把我們安排在一起。我們也不止一次的問過對方:為什麼我要認識你?但總不會得到答案,直到我讀了神的話。神說:“人一生中要遇到很多人,但誰也不知究竟誰是自己婚姻中的另一半。盡管人都在婚姻這件事上有自己的主張、自己的想法,但是最終能真正成為自己另一半的那一個人究竟是誰,人不能預知,人自己說了不算。你遇到了一個你喜歡的人,他可以成為你的追求對象,但他對你是否感興趣,他能否成為你的伴侶,這個都不是你個人能決定的。你喜歡的人未必就是能與你共度此生的那個人,而你從來都未想到過的那個人卻不知不覺地走進了你的生活,成了你生活的伴侶,成了你命運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就是與你的命運緊密相連的你的另一半。所以,人世間的婚姻千千萬,但各有不同:有多少婚姻並不如人意,有多少婚姻皆大歡喜;有多少婚姻橫跨東西,有多少婚姻南北相連;有多少婚姻郎才女貌,有多少婚姻門當戶對;有多少婚姻幸福美滿,有多少婚姻痛苦悲哀;有多少婚姻令人羨慕嫉妒,有多少婚姻令人不解、令人鄙視;有多少婚姻充滿歡樂,有多少婚姻充滿哭泣,讓人絕望……人類在形形色色的婚姻中表現出來的或者是對婚姻的忠誠與至死不渝,或者是對婚姻的愛護、不舍與不離不棄,又或者是對婚姻的無奈與不解,或者是對婚姻的背叛甚至仇視。無論婚姻本身給一個人帶來的是幸福還是痛苦,然而,造物主命定好的每個人在婚姻中的使命是不會改變的,是人必須要完成的,而在婚姻背后的每一個人的命運是不會改變的,是造物主早已命定好的。”——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續編)》


我們每天都在經歷著,也在用各自的方式和方法來捍衛和經營自己的婚姻。但隨著越來越多的婚姻問題的出現,越來越多的糾結和疑惑也出來了:到底是哪裡出了錯,到底是誰的責任,到底要怎麼做才能彼此滿意...如果你也糾結過,你也疑惑過,不妨請你靜下心來讀讀神的話,因為婚姻不由得個人的選擇,而是在於造物主的擺布與安排。相信在你讀過造物主的話之后,你對婚姻會有一個全新的認識,而不再糾結和疑惑於婚姻的那些事。http://www.pursuestar...uan.html

分享文章来源于http://goo.g...TNGP



http://www.pursuestar.com/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沒有資料 | Posted:2015-10-18 11:30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5146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