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cmtily 于 2010-01-20 22:25 发表的 刑法讨论---4题:
1.身为蝴蝶百货保全的甲休假逛蝴蝶百货公司,见窃贼乙偷专柜化妆品亦未加以阻止,试问甲法律效果?
甲无保证人身分,故无罪。(此非自愿承担义务,不然休假的警察会忙到哭爸~..~)
2.甲明知年轻猊美的乙其夫出差剩她一个人在家,教唆有多次性侵前科的丙行窃乙宅,丙行窃后亦对乙强制性交得逞,试问甲、乙罪责?
(1)乙是受害人,无罪= =";
(2)丙成立窃盗罪及强制性交罪,数罪并罚;
(3)若甲只有教唆他人行窃之故意,甲成立窃盗罪之教唆犯;若甲有利用丙强制性交乙之意思,可能另成立该罪之间接正犯。
[补充]通说认为强制性交罪是「己手犯」,惟小弟认为己手犯是不必要存在之概念,故不采之。 3.患有梦游症的甲告知旅舍老板乙,夜间为免他梦游做出一些意料不到的事,请务必将其房门反锁,乙应允,不料 !乙突接来电告知其子丙车祸送医,乙赶赴医院而未锁,深夜甲果真于梦游中拿刀刺死别间房客丁,试问甲、乙罪责?若今日乙是接到邀约打麻将来电而未锁,又其罪责?
(1)甲无罪,梦游并非刑法意义的行为。
(2)乙无罪,乙不能预见甲梦游会杀死丁;题目改成打麻将亦同。
4.18岁甲与13岁的乙,约好去行窃丙家,甲为免若行窃失风乙被抓会将他抖出来,谎称其头痛而放弃前去,乙一人前往,13岁的乙行窃)后又对丙性交遭丙反抗而未得逞,乙出丙宅时,躲在丙宅外的甲利用训练有素的猴子趁乙不备抢走(是抢不是窃)乙所窃得之财物,试问甲、乙之罪责?
(1)甲放弃窃盗之行为,无罪:题示,甲谎称头痛而「放弃前去」,说明甲并未着手实行窃盗行为,只达预备阶段。然窃盗罪不罚预备,故无罪。
(2)甲利用猴子抢夺乙所窃得之财物,成立抢夺罪。(是直接正犯非间接正犯)
(3)乙由于无责任能力,故不成立窃盗罪及强制性交未遂罪。另有少年事件处理法之适用,此不另述。
一阵子没碰刑法了,以上胡说八道,有错误再请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