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之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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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 刑法各论练习
1甲为男外交官,年45,高175公分,重60公斤,斯文有才情.于97年1月3日返台述职时,因伤及中枢神经,不能言语且不能活动,躺在家中复健休养,妻乙即请外籍看护丙(年28已婚)照料.于97年12月1日丙照料甲时,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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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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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24 2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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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之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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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1权势性交罪检讨(照顾权下) 1.2凌奈性交?(热水?复健或威胁?) 1.3同意性交-通相奸罪?(不能言语,不能动作的苦,无法判断是否违反其意愿,且强制强度也无法判断.) 行为数认定,数次自然行为满足TB要件,包括一罪(接续犯).只论一罪足以评价.
2. 2.1第一次口供,及再次的书面反供,何者有证据能力.后者为传闻证据...(刑诉156) 2.2第三次证词,回台调查,符合证人种类及调查方式,有证据能力及自由心证.(第一次和第三次,自由心证评价结果.刑诉?) 2.3女为165伪证罪,男不成立教唆.(伪证罪为身分犯,,刑31I) 2.4合意则为刑法239通奸罪,唯未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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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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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28 2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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