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6102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魔力小樱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6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求助] 请教~和解是要式吗?
请问这题

关于民法上之和解,下列叙述何者错误?
A须互相让步
B目的在终止争执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20 10:15 |
魔力小樱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6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sorry~~
版主的回答...看呒说
为什么在法院AB会变错@@"
另外版主回答C要有冯证,不然就变风中承诺
但问题是..这题选择题里面C是错的呀 表情

Ps:我都有给回答的人献花唷~~若有漏献的请通知^^"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20 15:10 |
12191219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4 鲜花 x52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一题我看错 表情
而且又答锗 表情
错就是错没什么好说的 表情
选择题投降 表情


献花 x2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台湾固网 | Posted:2009-12-21 08:43 |
12191219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4 鲜花 x52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在这法律版快满一年
有人帮人解答,我替人谢谢
魔力小樱不是针对你,我想到发发牢骚
不要见怪

某甲与某乙是好朋友
某甲拉某乙去四下无人的地方
干么?
借钱啦~
某乙借10万给某甲
某甲开本票给某乙(故意不写抬头)
到期当然赖帐
某乙申请执行名义
某甲提债权不存在抗告(无其他证据,当然赢了)
和解看民法736~738
没看到要式
不过现实上可能没证据的和解么?~~
猪的答案已超乎我的能力了
创设效力?我知道物权不能创设 表情


献花 x1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台湾固网 | Posted:2009-12-21 18:47 |
大丽丝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7 鲜花 x105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12191219 于 2009-12-21 08:43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这一题我看错 表情
而且又答锗 表情
错就是错没什么好说的 表情
选择题投降 表情
 
表情
难得狮子老大会认错耶表情
是老花眼了吧表情
还投降咧表情  
显然是魔力小樱才有酱子的功力阿表情
不过楼下又发了一堆劳骚....呵呵 表情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支持


感恩惜福!
献花 x1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26 11:01 |
12191219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4 鲜花 x52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能拗当然拗一拗

刚送儿子去坐公车
回来就听到有人偷骂我
考场在西苑高中(有够偏僻,黎明路又难走)
昨天作文"志业与职业"
太幸福,又太简单到不知如何下笔 表情
有生以来第一次上国考战场(陪)考(因为审计,政会教不到一半)
不过会计他说比乙检简单多了(已过乙检)
我要他目标放明年关务及高,普考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台湾固网 | Posted:2009-12-27 08:02 |
春之柏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鲜花 x57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民法和解,不是民诉上和解
1前者是实体法=有名契约行为,不必要式,创设消灭以前的债,而成立新的债(和解内项),所以非要式.
2后者:
甲说:诉讼上行为说,即然如此,就必须程序上有要件,记明笔录是要的.否则不成立诉讼上和解.
乙说:一行为两性说:同时具有民诉的诉讼效力,也同时有民法的和解效果.
丙说:两行为说,即民诉上和解,具有民诉的诉讼行为,也有民法的私权行为.各自发挥要件和效力.
.......
争论:
有民法上的和解不成立事由,则民诉上的和解效力如何?
1民诉上程序可以(要式性),但民法上得撤销意思表示时,仅生民法效力,但民诉上和解一行为受到影向,故以继续审判才处理,但非诉讼上和解不存在(无效).
(甲说乙说的推理结论)
2丙说则民法的私权行为经撤销后就不存在.但诉讼法的和解还在,且有诉讼法效力.(各自算各自的行为效力),不合理,故得以继续审理来处理.
...........
题问,如果民诉上的和解,欠缺要式性,则根本不成立民诉上和解效力.但得成立民法上和解而生效力.(乙说或丙说)(更接近丙说)

版大,这题代答晚了,请见谅!以上有误,请各位大大们指正.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答覆


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献花 x2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28 11:01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345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