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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b19791109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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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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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民法物權篇探討(一)
民法第862條第二項
 (一)原供擔保之不動產(抵押物本身)。
 (二)抵押物之從物與從權利。但第三人於抵押權設定前,就從物取得之權利,不受前項規定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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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之核心在於:尊重
看輕別人,只會讓別人更看不起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9-03-24 21:18 |
goodbye177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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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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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8 條
非主物之成分,常助主物之效用,而同屬於一人者,為從物。但交易上有特別習慣者,依其習慣。主物之處分,及於從物
簡單的說就是附屬品
例如一:汽車
     汽車=主物
     輪胎=從物

例如二:教室
    教室=主物
    板擦=從物
我只會這一小點而已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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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5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解答


☆我☆乃一個普通平凡人
☆要☆更努力讀書求學問
☆上☆得天堂地獄靠顆心
☆榜☆上有名夢想輕敲門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9-03-25 2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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