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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讨论] 请教这题法意错在那儿?

图 1.



请教这题法意
答案是 c                   请教d错在那儿?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7-12-13 13:17 |
phptphpt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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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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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审只针对法律条文是否适用喔
行政诉讼法253条1项但书。
例外得依职权或依声请行言词辩论


[ 此文章被phptphpt在2007-12-13 13:26重新编辑 ]


微笑是我常有的表情..
..............
回忆就像毛线,一拉就不可收拾..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2007-12-13 13:20 |
喵喵小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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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依其选项观之,应属民事诉讼法之题目。

而依民事诉讼法第四七四条第一项规定,第三审之判决,应经言词辩论为之。

故D的答案是错的!!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5 (by airflash) | 理由: 感谢回覆喔~^^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12-13 13:32 |
zxcv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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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喵喵小妈于2007-12-13 13:32发表的 :
本题依其选项观之,应属民事诉讼法之题目。

而依民事诉讼法第四七四条第一项规定,第三审之判决,应经言词辩论为之。

故D的答案是错的!!


请问是不是 第1.2.3审之判决,皆应经言词辩论为之 ??

谢谢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12-13 17:06 |
喵喵小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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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民事诉讼而言,第一、二、三审的判决,原则上皆应经言词辩论。

依据:民诉第221条第1项、第474条第1项。

至于其他那些不需要经言词辩论的例外情形,如第249条、第502条等等,自己一定要做整理哦~~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12-14 14:06 |
cb2556525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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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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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喔 表情 表情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2-01 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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