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业力」迥异于外道及民间信仰的「宿命论」,它生动地诠释出众生受欲望羁缠的无奈,就像一条饥肠辘辘的毒蛇,用它剧毒的牙,拼命死咬着食物不放,却浑然不觉咬的正是自己的身躯;又像一只紧追猎物的小狗,对目标声嘶力竭地狂吠,却完全未察觉其实追的是自己的尾巴。人,或者应该说是众生,都不断地在重演自己过去的历史,不论是善行也好,恶行也罢。佛陀虽于南传巴利增支部中说过凡人造业不是绝对「必定」受报,否则无解脱的可能性,梵行也失去意义等语(见南传巴利英译增支部)。可是我们必须慎思明辨这句话的前提是此人非常「正精进」地勤修梵行与解脱道,如果此人不够精进,甚至仍是一名不折不扣的凡夫,尚在六道中流浪生死,那么诚如佛陀于北传经、律典籍中所云:「假令经百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我们所造的业,不论是「善」或是「恶」,终将返还至自身五蕴界处,不会遗落在外界地、水、火、风等他处。
「业」,不论其为「善」、「恶」或「不善不恶」,会产生结果的不是只有缘自于「贪」和「瞋」这两种条件,「愚痴」同样也是使「业」产生「业果」的条件之一【出自巴利增支部经】。除非贪、瞋、痴已永尽无余且已取证无余涅槃,否则即便是阿罗汉、辟支佛、甚至佛陀本人,只要余蕴未了,宿世恶业一旦成熟,依然受报,不论肯定也好、否定也好,皆无法避免。此非天授、非魔授、非梵授、亦非佛授,乃生灭、缘起定律之故,正如同太阳从东起,由西落一般不可逆转。世尊教导我们奉行五戒十善,就是建立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将心比心」、「同理心」的精神上(参见北传杂阿含1044篇可资参照),藉此修正既有的行为模式,说话的方式,以及观念、思想、思考逻辑,不再重蹈覆辙,终止历史重演,广结善缘,改变未来的命运。因此,佛教的业力不是宿命论,是「此有故彼有」,是「因缘」、是「缘起」,沙门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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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arity.idv....kamma.htm无常---
「身心诸法皆为无常」。
凡是无常的事物,本质上皆是不圆满的,因为世事难料,以为能掌握全局的自己,在很多事情上是无能为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