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5 华航空难事故,许多夫妻或一家人同时罹难,
使得『受益人』问题再度受到消费者的重视,
有不少罹难者是夫妻同时死亡,生前各自投保人身保险时,
互填对方为保险指定受益人,
如果是这种情况,其法定继承人在领取保险金时,
将面临申报遗产税的问题。
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身保险时,如果有指定受益人,
在发生事故理赔时,指定受益人所领取的保险金,
将不纳入遗产课税(包括将受益人指定为法定继承人亦适用)。
由于国人投保时对受益人的指定,通常互相指定配偶为唯一受益人最多,
如果没有在保单中填写其他指定受益人,夫妻两人同时罹难,
因指定受益人已同时死亡,其继承人领到的保险金必须并入遗产课税。
为了避免保险金被课征遗产税,辜负了当初投保的本意,提醒您,
投保时一定要指定受益人,并且可以同时指定多位亲属为受益人。
由于人身保险保单,一般都是可以依顺位填写多位指定受益人,
就算第一顺位的受益人同时发生不幸,
其他指定受益人领取保险金时,仍可以适用免纳入遗产的优惠。
此外,还要给您更多的建议,
于众多寿险保单及产险之个人意外险或旅游险等之受益人栏中,
除了依序写上自己亲爱的家人外,最终不要忘了再填上「法定继承人」。
以大园空难为例,当时有一家四口同时死亡,徒留年迈双亲的情况,
由于指定受益人全部身故,又未指定「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因此理赔金算是遗产,要并入遗产计算税款,必须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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