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5 華航空難事故,許多夫妻或一家人同時罹難,
使得『受益人』問題再度受到消費者的重視,
有不少罹難者是夫妻同時死亡,生前各自投保人身保險時,
互填對方為保險指定受益人,
如果是這種情況,其法定繼承人在領取保險金時,
將面臨申報遺產稅的問題。
保險法規定,投保人身保險時,如果有指定受益人,
在發生事故理賠時,指定受益人所領取的保險金,
將不納入遺產課稅(包括將受益人指定為法定繼承人亦適用)。
由於國人投保時對受益人的指定,通常互相指定配偶為唯一受益人最多,
如果沒有在保單中填寫其他指定受益人,夫妻兩人同時罹難,
因指定受益人已同時死亡,其繼承人領到的保險金必須併入遺產課稅。
為了避免保險金被課徵遺產稅,辜負了當初投保的本意,提醒您,
投保時一定要指定受益人,並且可以同時指定多位親屬為受益人。
由於人身保險保單,一般都是可以依順位填寫多位指定受益人,
就算第一順位的受益人同時發生不幸,
其他指定受益人領取保險金時,仍可以適用免納入遺產的優惠。
此外,還要給您更多的建議,
於眾多壽險保單及產險之個人意外險或旅遊險等之受益人欄中,
除了依序寫上自己親愛的家人外,最終不要忘了再填上「法定繼承人」。
以大園空難為例,當時有一家四口同時死亡,徒留年邁雙親的情況,
由於指定受益人全部身故,又未指定「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
因此理賠金算是遺產,要併入遺產計算稅款,必須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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