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超速罰緩上限提高到2萬4千元,現在全台灣快速公路也要比照辦理,原本只有高速公路開罰3千元以上,現在總共13條快速道路一律加碼,7月起,罰緩從1200到2400,提高為3000到6000元。
罰罰罰!從7月1日開始,全台灣13條「快速公路」,像是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萬瑞公路,超速罰鍰原本是1200-2400元,7月1日之後,罰緩提高到3000-6000元,簡直跟國道超速一樣重,快速公路平均限速90公里,特別在起末兩端,限速下拉60公里,引發爭議。
駕駛朱進新:「你今天罰1萬2萬,這跟錢都沒有關係,重要的是跟速度有關,明明車子都一樣,國外都開到時速150、200,我們現在還開時速80、90,所以現在大家都在說這是陷阱,大家都抱怨政府在『挖』錢。」
根據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國道超速採分級的方式罰款,例如高速公路速限110,如果你和這位老兄一樣到170,超過限速60公里,7月1日開始重罰2萬4,還有還有變換車道,沒有保持安全車距,又沒打方向燈,以前罰3000元,未來罰6000。
新制從7月1日正式實施,迄今仍未宣導,這樣一變再變的規定,駕駛只能無奈抱怨,不曉得政府有沒有聽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