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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交通管理法是会被开单的
汽机车号牌损坏或遗失,如何办理缴销牌照登记及重新申领牌照? (一)应备文件: 1 .异动登记书二张。
2.车主身分证正本(个人名义)或营利事业登记证及公司或商业登记证明文件影本(公司行号名义)。
3.印章(非越区办理者免具)。
4.行车执照。
5.原新领牌照登记书车主联。
6.强制汽车责任保险证。
7.损坏之号牌汽车二面、机车一面或警察机关遗失报案证明 (汽车号牌如遗失一面,另一面应缴回)。 (二)办理地点: 至各公路监理机关先行办理车辆临时检验合格后重行换领新牌,再至异动窗口办理。 (三)规费: 1.号牌费(汽车六○○元、机车三○○元)。
2.行车执照费(汽车二○○元、机车一五○元,行照有效日期在一个月以上者免换照)。
3.检验费(大型车六○○元、小型车四五○元、机车二○○元)。 (四)注意事项: 1.如有违规案件未结或积欠牌照税、燃料费者,请先结清。 2.遗损换牌除应先经临时检验外,如车辆已届或逾定期检验者应一并办理定期检验。 3.有动保设定者应检附债权人同意书并缴纳规费四五○元。 4.依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规定,强制汽车责任保险证有效期间不满30日者,不得办理重领牌照。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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