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luciferydog 于 2012-04-22 21:49 发表的 : 另外你可能把不能犯的定义搞错了以你所举的例子来说: 另外【重大无知】与行为人的主观【根本毫无关联】!我举个例子: 我拿篮球去小学篮框去灌篮【还吐舌头欧!】,结果我自认为是Micheal Jordan!你认为我是什么?痴呆、白痴、【重大无知】,但是我自认是【重大无知】吗??不是!我自认是【Micheal Jordan】! 因为你认为的不能犯是有危险的,所以你当然不能接受我的想法,我的不能犯所做的动作是完全不是Micheal Jordan却自认是Micheal Jordan,而不是做有些像,而别人以为完全不像的动作,却自认自己是Micheal Jordan而已! 比如你一边吃饭却一边自认自己是在打篮球! 这样如果主观认知还不算重大偏离,那我也不知道还要怎么跟你举例了!
下面是引用 luciferydog 于 2012-04-22 22:08 发表的 : 所以重大无知是【一般人的客观事后认定】,但行为人主观上【仍有希望达成犯罪目的之故意】~~~~~所以知道你上面的例题【错得有多离谱了吧!】还是去补习班恶补吧 对了,请问您补习班对于规范性构成要件要素错误是如何定义?? 请大大详以教我!
下面是引用 luciferydog 于 2012-04-23 01:46 发表的 : 1.小弟的不能犯 不包括不能未遂 而你却以为不能未遂也在小弟的不能犯当中,麻烦大大把我的论述 共数篇全部看完 我有举案例说明不能犯跟不能未遂犯的区别!我的不能未遂犯是有危险的 只有不能犯才是无危险。2.我最后已经答覆你了,何谓规范性构成要件要素错误????如果你知道这个答案,那么你就会明白即使如你所言属【一般人】所为之【客观判断】,那也很正常!不过如果我没记错:【事后一般人】所为之【客观判断】。好像是某教授书上的用语,他好像是在说不能未遂犯依然有危险、客观归责性风险有无提高的问题!.......
下面是引用 本炉主出马啦 于 2012-04-22 20:10 发表的 : 回应lancesan:(1)日派: 如果认为不能犯是【永远不会着手】~~~~那叫做不能【预备】!连未遂都不到,干嘛 讨论不能未遂??而且有无着手,是看该行为阶段【是否有达到法义青害的可能性】来 判断!是以【行为阶段】来判断,而非【危险程度】来判断!(2)德派: 【更是大错特错】!为什么要处罚未遂犯,是因为该行为【具有危险性】,才有处罚必 要!但是不能犯是【根本没有危险性】,既然没有危险性,就没有处罚的必要!所以才 【未遂的处罚基础不存在】不罚!~~~~什么【仍为不法有责之行为,只是「例外」给 予无罪之优待】!不能未遂行为早在构成要件就被排除了!什么【不法有责之行为】!【PS:你的观念严重偏差!你识自己读的欧!建议你还是上补习班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