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216 个阅读者
 
<< 上页  1   2  >>(共 2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chuchung712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特殊贡献奖-2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74 鲜花 x116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L4D单人可以删走队友
没玩过不知道~~


没有理想的世界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0 楼] From:香港有线宽频 | Posted:2010-08-09 17:56 |
a7811311622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社区建设奖
头衔:我…在工作了…我…在工作了…
版主
级别: 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CS提问区
推文 x771 鲜花 x215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acc357357357 于 2010-08-09 17:51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我用adm选单把我自己变回来

你在说笑?当全部人都是僵尸时是无法用选单变回人类的…


尚无签名,欢迎 [新增个性化签名]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8-09 18:10 |
小强中士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2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如果不行的话 那能只剩我 其他人全变疆尸吗? (非幸存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8-09 19:38 |
chuchung712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特殊贡献奖-2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74 鲜花 x116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楼主不如直接

把BOT血量调高 及 只可拿刀

然后自己一队

其他BOT一队

就行了 表情


没有理想的世界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3 楼] From:香港有线宽频 | Posted:2010-08-09 19:40 |
a7811311622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社区建设奖
头衔:我…在工作了…我…在工作了…
版主
级别: 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CS提问区
推文 x771 鲜花 x215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acc357357357 于 2010-08-09 19:38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如果不行的话 那能只剩我 其他人全变疆尸吗? (非幸存者)

实验精神不够啊…这当然可以…表情


尚无签名,欢迎 [新增个性化签名]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8-09 22:31 |
andyt0621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4 鲜花 x16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chuchung712 于 2010-08-09 19:40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楼主不如直接

把BOT血量调高 及 只可拿刀

然后自己一队

其他BOT一队

就行了 表情


那就像NST里面的启示录了0.0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5 楼] From:没有资料 | Posted:2010-08-10 10:07 |

<< 上页  1   2  >>(共 2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323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