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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81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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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大家再練習一下....

7.這題我錯了....題目編得不好....言不及意

8.這題就如同q大所講的,吸收犯本來是被編出來沒啥意義的名詞...
吸收關係: 全部吸收一部、重罪吸收輕罪、實害吸收危險、高度行為吸收低度行為、後行為吸收前行為、主行為吸收從行為等皆為刑法中所稱的吸收關係或吸收論。
吸收犯:係指一罪所規定之構成要件,為他罪構成要件所包括,因而發生吸收關係者而言。本質上還是數行為數罪。

9.有競合關係,答案不在刑法中...
保安處分執行法 第 4-1 條

10.己手犯叫做直接正犯,犯罪支配理論裡面的正犯叫做共同正犯或間接正犯。
a.引用林山田教授的看法
親手犯(Eigenhandige Delikte),又稱為己手犯,乃指行為人必須親自實行禁止行為,始能成立之犯罪。任何第三人雖可教唆或幫助他人違犯,而成立親手犯之教唆犯或幫助犯,但絕不可能成為正犯,特別是間接正犯或共同正犯。例如重婚罪(237)或通姦罪(239)。親手犯原則上均非結果犯,而屬行為犯。
b.直接正犯包括單獨正犯、共同正犯、親手犯及義務犯
學者黃榮堅認為,己手犯或特別犯(係指我國身分犯之犯罪型態)的本身概念並無意義,此係對於廣義犯罪人概念的一個誤解。如果非要堅持己手犯與特別犯的概念不可,則在法理上必須直接用有責概念來作為己手犯與特別犯的實質標準。

11.教唆犯.....叫縮犯.....覺簑飯.....較衰犯.... 表情
練習一下...

12.再練習一下......


[ 此文章被ii810638在2010-06-09 22:46重新編輯 ]



問與答之中,不清楚的觀念,就要繼續追問,直到完整且清楚,一勞永逸。
學習嚴禁一知半解,似是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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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難度刑法考題 表情

13.
第 2 條   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
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

行政法令為法律授權而來,為何不能適用?


14.農田水利會長有無刑法第10條之適用? 原因為何?


15.公立學校校長有無刑法第10條之適用?原因為何?

16.犯罪預備行為有中止犯的是用嗎?

17.不能未遂採?
a.具體危險說
b.重大無知說
c.媽媽說…..

18.共同正犯有無中指未遂適用?

19.特別刑法(如陸海空軍刑法)與刑法的競合關係可以比照刑法與刑法之競何關係?為何?


20.幫助犯認定?(提示:中性幫助行為)
A.幫助犯罪者犯罪意願提高即算幫助犯?
B.幫助犯罪者易於實行犯罪即可?
C.幫助犯罪者使犯罪事實確實因此而達成?


21. 法條競合
普通法之處罰較特別法之處罰為重時,仍應適用「 重法優於輕法」原則嗎?


[ 此文章被ii810638在2010-06-09 22:47重新編輯 ]


問與答之中,不清楚的觀念,就要繼續追問,直到完整且清楚,一勞永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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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1 回到頂端 [1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6-09 2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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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ii810638 於 2010-06-09 22:24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高難度刑法考題 表情

13.
第 2 條   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
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

行政法令為法律授權而來,為何不能適用?


14.農田水利會長有無刑法第10條之適用? 原因為何?


15.公立學校校長有無刑法第10條之適用?原因為何?

16.犯罪預備行為有中止犯的是用嗎?

17.不能未遂採?
a.具體危險說
b.重大無知說
c.媽媽說…..

18.共同正犯有無中指未遂適用?

19.特別刑法(如陸海空軍刑法)與刑法的競合關係可以比照刑法與刑法之競何關係?為何?


20.幫助犯認定?(提示中性幫助行為)
A.幫助犯罪者犯罪意願提高即算幫助犯?
B.幫助犯罪者易於實行犯罪即可?
C.幫助犯罪者使犯罪事實確實因此而達成?


21. 法條競合
普通法之處罰較特別法之處罰為重時,仍應適用「 重法優於輕法」原則嗎?



13第 2 條   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
 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行政法令為法律授權而來,為何不能適用?
  ->這是空白刑法得題目,有事實變更與法律變更說;當然實務採前者

14.農田水利會長有無刑法第10條之適用? 原因為何?
 ->愚見認為沒有,一非公務員二非為公共事務 
15.公立學校校長有無刑法第10條之適用?原因為何?
 ->愚見認為沒有,一非公務員二非為公共事務
16.犯罪預備行為有中止犯的是用嗎?
 ->沒有,因為未遂犯是未遂犯,表示要著手

17.不能未遂採?
a.具體危險說:實務所採,95-15刑議/97上2824決/98上5059
b.重大無知說:學說有所採
c.媽媽說…..:沒聽過

18.共同正犯有無中指未遂適用?
 ->中止犯是個人減免刑罰之事由,結果不發生之下僅有中止的那個人能適用,其
   他人為障礙

19.特別刑法(如陸海空軍刑法)與刑法的競合關係可以比照刑法與刑法之競何關係?為何?
 ->法條競合之特別關係,因為法緒說:中央法規標準法16條,特別法優於普通法
   適用表情

20.幫助犯認定?(提示中性幫助行為)
A.幫助犯罪者犯罪意願提高即算幫助犯?
 ->精神幫助
B.幫助犯罪者易於實行犯罪即可?
 ->不一定,要看主觀雙重幫助故意抑或客觀上風險提升與否(中性幫助)
C.幫助犯罪者使犯罪事實確實因此而達成?
 ->看無表情

21. 法條競合
普通法之處罰較特別法之處罰為重時,仍應適用「 重法優於輕法」原則嗎?
 ->不是,舉說明
   一271殺人跟272弒親,當然是272
   二271(適中)跟272(罪重)碰到273(罪輕),還是最輕的273義憤殺人
-------------->以上胡說表情
         


最難的題目不是存在於難與不難之間.而是被忽略的東西!!!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6-09 2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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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q8791042 於 2010-06-09 22:55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13第 2 條   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
 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行政法令為法律授權而來,為何不能適用?
  ->這是空白刑法得題目,有事實變更與法律變更說;當然實務採前者
.......


13.
因為沒有刑罰之規定。

(97年台上字第4022號判決)
刑法第二條第一項所謂有變更之法律,乃指刑罰法律而言,行政法令縱可認為具有法律同等之效力,但因其並無刑罰之規定,究難解為刑罰法律, 故如事實變更及刑罰法律外之法令變更,均不屬本條所謂法律變更之範圍 ,自無上開規定之適用。


14.
有適用。
97年台上字第6765號判決
(97年台上字第4483號判決意旨同)

15.
無適用。
97年台上字第4483號判決



16.
無適用。
(97年台上字第1730號判決)

中止未遂以著手為先決條件,預備尚未著手以前,自無中止之可言,若該犯罪之預備行為,至可以成立之程度,而無相當於中止減免之規定,自不得因行為人之任意不再進行而邀減免,是此情形,刑法上如設有處罰預備罪之規定,仍應依預備之本罪論科,實無中止犯之適用 。

17.
a.(97年台上字第351號判決)

b.(97年台上字第351號判決)

c.有法官說要聽媽媽的話,聽周杰倫的歌就知道。

18.

          (96年台上字第2883號判決)

共同正犯應就全部犯罪結果共負責任,故正犯中之一人,其犯罪已達於既遂程度者,其他正犯亦應以既遂論科。又中止犯仍為未遂犯之一種,必須犯罪之結果尚未發生,始有成立之可言。共同正犯之一人或數人雖已中止其犯罪行為,尚未足生中止之利益,必須經由其中止行為,予其他共犯以實行之障礙;或勸導正犯全體中止;或有效防止其犯罪行為結果之發生; 或其犯罪行為結果之不發生,雖非防止行為所致,而行為人已盡力為防止行為者,始能依中止未遂之規定減輕其刑。

19.
阿災…

20.
答案B
(98年台上字第585號判決)

刑法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其所稱之「幫助」,不問其為積極之作為,或消極之不作為,凡因其助力足使他人易於實行犯罪者均可。但不作為者必在法律上或防止他人犯罪之作為義務,違反其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者,始與不作為之幫助相當。若無防止之義務,而僅於他人實行犯罪之際, 以消極之態度不加阻止,不得遽論以幫助犯。

21. YES。

            (97年台上字第5114號判決)

      按刑法學理上所稱法規競合(法條競合),係指單一行為,發生單一之犯罪結果,與數個刑罰法律規定之犯罪構成要件全部或一部符合,因法規之錯綜關係,致同時有數個法規競合適用時,祇能依1、重法優於輕法。2、特別法優於普通法。3、基本法優於補充法。4、全部法優於一部法。5、狹義法優於廣義法等原則,選擇一個最適當之法規作為單純一罪予以論處而排斥其他法規之適用。惟其中之「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原則,應排除普通法較特別法處罰為重者,即普通法之處罰較特別法之處罰為重時,仍應適用「 重法優於輕法」之原則,此乃法律當然之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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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20題是選擇,難怪有點霧剎剎 表情
97年台上字第5114號判決我完全不懂他在說啥 表情


最難的題目不是存在於難與不難之間.而是被忽略的東西!!!
獻花 x2 回到頂端 [1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6-09 2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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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q8791042 於 2010-06-09 23:39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原來20題是選擇,難怪有點霧剎剎 表情
97年台上字第5114號判決我完全不懂他在說啥 表情


第21題答案是NO...

我看錯了....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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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15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6-09 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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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某日傍晚至四獸山爬山時,在某條小徑,不慎與乙女擦撞,致發生激烈口角,並進而鬥毆,乙不敵被擊昏倒地後,甲見四處無人,乃趁機予以姦淫,事後復見乙之皮包遺落在旁,遂將該皮包取走逸。甲觸犯何罪?應如何論處?


獻花 x2 回到頂端 [16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10-06-09 2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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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prosecutor 於 2010-06-09 23:46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甲某日傍晚至四獸山爬山時,在某條小徑,不慎與乙女擦撞,致發生激烈口角,並進而鬥毆,乙不敵被擊昏倒地後,甲見四處無人,乃趁機予以姦淫,事後復見乙之皮包遺落在旁,遂將該皮包取走逸。甲觸犯何罪?應如何論處?

q大答案再加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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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1 回到頂端 [17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6-09 2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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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這題沒梗了,也沒什麼爭點,下次再挑難一點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8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10-06-09 2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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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prosecutor 於 2010-06-09 23:58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看來這題沒梗了,也沒什麼爭點,下次再挑難一點


以q大的實力要用機車一點的題目才可能考得倒他。表情


我大概腳踏車就行了....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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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1 回到頂端 [19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6-10 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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