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4060 个阅读者
 
<< 上页  1   2  >>(共 2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lai0913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6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记得主观要件客观化.
系指第一阶,因为只有客观要件,
但此客观要件.也包括了第14条之要件
所以称主观要件客观化.

而行为人主观上是否能预见,及回避及注意义务
有学者认为是在罪责讨论的
个人比较喜欢用此架构来讨论过失犯

以上是前意识中的记忆,
但真正的答案.可能还在潜意识中表情


清如水 廉如镜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0 楼]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2010-03-18 10:38 |
冰咖啡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86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lai0913 于 2010-03-18 10:38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我记得主观要件客观化.
系指第一阶,因为只有客观要件,
但此客观要件.也包括了第14条之要件
所以称主观要件客观化.

而行为人主观上是否能预见,及回避及注意义务
有学者认为是在罪责讨论的
个人比较喜欢用此架构来讨论过失犯

以上是前意识中的记忆,
但真正的答案.可能还在潜意识中表情

小弟最后的结论,就是构成要件该当性中,不必要刻意去做客观或主观之分类
虽然有点躲避的心态,反正就是开个大标「构成要件该当性」,下面通通混在一起写,然后主观客观分不清的部分写在最后面。

要说真的要说无主观要件,似乎也限于无认识过失
至于有认识过失呢.......要说无主观要件,那就太扯了表情


在人生的开端与结束,我们全然依赖他人的照顾,
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们却疏忽了对他人的关怀--达赖喇嘛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3-18 10:51 |

<< 上页  1   2  >>(共 2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4088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