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iferyd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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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故意行为某事 而发生某结果 所以就一定是故意犯罪 那么大概我学的刑法跟大家不一样吧
2.所谓故意 是指行为当时的故意 是指行为当时的知和欲 所以一定要注意到两个面向 A何谓知和欲(范围) B故意=行为时的故意(时点的特定)
否则就会发生误会 (1)甲明知在大马路旁 还打乙 致使乙被车辗毙 如果甲知道他打乙时有可能会发生这结果仍然为之 那就有欲 如果甲虽然知道有可能有危险但并不认为会发生 或者当时根本没想到有这种可能 而根本不想发生此结果 则甲无故意
(2)所谓刑法是指行为刑法 所以必须透彻于行为本身的理解 当A打B时 该行为是指"打" 所以我们说A的故意是指A打B的故意 当A因为打B使得B被车辗毙 造成B死亡的结果 如果我们检讨A的行为可能该当271时 那A的行为是"杀" 那要检讨的是A有无杀人的故意 所以我们必须特定行为时点及范围 否则我们就会以为A有打B的故意所以就有杀人的故意 这并不尽然
3.在本案 应该分别讨论 也就是说甲可能有杀乙的知和欲 他明知有危险但仍然容许其发生 此时甲有杀人故意 反之事实上也有可能 甲并没有要乙死的欲 他只是想好好的揍乙而已根本就不想乙死(非常舍不得乙死因揍乙太好玩了)从而甲有伤害的故意却无杀人的故意
4.如果题目没有清楚说明 有时间的话最好都加以提到说明 然而在思考上却必须概念清楚并有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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