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一:
什麼叫公開儀式
像電視的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婦對拜,送入洞房,在台灣可能看不到.
實例:
幾年前有一位阿山仔(台灣人稱老兵)年輕時在國民黨轉進來台後,一個人有點錢,當然有點勢,但一個人孤零零,學同袍買(娶)一個台灣女人,看一個好日子就誠懇一齊(先睡作夥),而後被發現了,不得不請個客就了.當然這女人很爭氣生了不少兒女.兒女大了,無聊開始去錦繡中華尋找兒時記憶,不巧跟唐三藏是走同一條路上的,當然也有蜘蛛精在那等他,在你情我願翻雲覆雨下,就珠胎暗結,這時蜘蛛精說為卑鄙(baby)我要名份,他慌了,找著找,想的想,終於看到民法982,問題是大家看後面,他看前面,回台打官司就這樣近30年跟他在一齊的人叫女人(同居人).
所以無效就是無效,推定其已結婚也是被推掉
民法沒有從新從輕原則,時間點很重要
為什麼訂一年生效,就是給大家知道,時間到擰著妳那一半去補手續.
差一天老婆就變老的婆婆
另一種故事童養媳也是差不多,阿為什麼沒有女的休男的,不是女的比較善良,是以前男人比較有權勢~~
又開始不知所云了
唸三字經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