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6813 个阅读者
 
<< 上页  1   2   3   4  下页 >>(共 4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神奇毛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0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1.选择「饭店或是餐馆的火柴盒」的人是
你是个死要面子的人,就是你很在乎在人前是不是高雅又合宜,一旦和人吵架,满脑子就只会想这样丢不丢脸,一旦这么想了,什么对错、复合全都抛诸脑后了。对付这种人的妙法,就是当场给他台阶下吧!虽然是满心的委屈,可是劝你还是以大局为重吧!否则当他恼羞成怒,把你以前什么狗屁倒灶的事都抖了出来,到时你就糗了!

吵架时还是以和为贵,吵架时是人心最丑陋的一面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0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0-01 11:48 |
叶绿素^^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2.选择「 随身携带十元廉价的打火机」的人是
这样的人不管外表有多酷,骨子里还是个小孩,说他们是个自私的人,其实也有点过份,只是他们不擅于处理别人的情绪,所以只能用冷淡来因应(他们可能在骨子里早已经吓得手足无措,才会这样!),所以和这种人有争执时,最重要的就是不能死缠烂打,这样只会显得你比他更孩子气,他会更加的讨厌你,说不定还嫌你幼稚呢!
这样阿~~~~了解 表情 表情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1 楼] From:台湾 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5-10-01 15:39 |
阿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3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3.选择「 带特制的打火机」的人是
这样的人通常有信念洁癖,就是不管如何他一定要厘清谁是谁非(他也许不会和人明吵,不过他心里一定会这么想的),基本上他不会轻易放弃感情(不是说分就分的那种),可是既使是如此,他们还是会强忍着思念,直到对方有所表示为止。所以遇到这种人时,你也不要一直要和他斗出个道理,只要跟他说说我们之间如果这样结束就太可惜了,然后提快乐的往事,相信他会心软,自然而然误会就可以冰释了!

嗯嗯有点准喔 呵呵


目前在准备国考中,有志同道合的朋友可以一起讨论啰。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0-01 15:40 |
teligun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1.选择「饭店或是餐馆的火柴盒」的人是
你是个死要面子的人,就是你很在乎在人前是不是高雅又合宜,一旦和人吵架,满脑子就只会想这样丢不丢脸,一旦这么想了,什么对错、复合全都抛诸脑后了。对付这种人的妙法,就是当场给他台阶下吧!虽然是满心的委屈,可是劝你还是以大局为重吧!否则当他恼羞成怒,把你以前什么狗屁倒灶的事都抖了出来,到时你就糗了!

哇..还蛮准的
我的确还蛮害怕丢脸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3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5-10-01 16:05 |
静静的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2 鲜花 x70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2.选择「 随身携带十元廉价的打火机」的人是
这样的人不管外表有多酷,骨子里还是个小孩,说他们是个自私的人,其实也有点过份,只是他们不擅于处理别人的情绪,所以只能用冷淡来因应(他们可能在骨子里早已经吓得手足无措,才会这样!),所以和这种人有争执时,最重要的就是不能死缠烂打,这样只会显得你比他更孩子气,他会更加的讨厌你,说不定还嫌你幼稚呢!


这边的答案都好有趣喔... 表情 幼稚...!!!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4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5-10-01 18:51 |
shmily5209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2.选择「 随身携带十元廉价的打火机」的人是
这样的人不管外表有多酷,骨子里还是个小孩,说他们是个自私的人,其实也有点过份,只是他们不擅于处理别人的情绪,所以只能用冷淡来因应(他们可能在骨子里早已经吓得手足无措,才会这样!),所以和这种人有争执时,最重要的就是不能死缠烂打,这样只会显得你比他更孩子气,他会更加的讨厌你,说不定还嫌你幼稚呢! 表情 表情


我相信你是因为我而存在.就像我是因为你而存在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5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5-10-01 19:45 |
神话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19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3.选择「 带特制的打火机」的人是
这样的人通常有信念洁癖,就是不管如何他一定要厘清谁是谁非(他也许不会和人明吵,不过他心里一定会这么想的),基本上他不会轻易放弃感情(不是说分就分的那种),可是既使是如此,他们还是会强忍着思念,直到对方有所表示为止。所以遇到这种人时,你也不要一直要和他斗出个道理,只要跟他说说我们之间如果这样结束就太可惜了,然后提快乐的往事,相信他会心软,自然而然误会就可以冰释了!



╭──────────╮
│如有贴过请立即通知我│
│或是连结失效请立即通│
│知我马上检查哪里错误│
│但请你语气好一点~☆│
╰──────────╯

http://www.wretch.cc/...i5235650我的无名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2-08 12:03 |
a145761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2.选择「 随身携带十元廉价的打火机」的人是
这样的人不管外表有多酷,骨子里还是个小孩,说他们是个自私的人,其实也有点过份,只是他们不擅于处理别人的情绪,所以只能用冷淡来因应(他们可能在骨子里早已经吓得手足无措,才会这样!),所以和这种人有争执时,最重要的就是不能死缠烂打,这样只会显得你比他更孩子气,他会更加的讨厌你,说不定还嫌你幼稚呢!

不认为我是这种人


(>_<)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7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2-11 12:34 |
favorite6023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8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一定要厘清谁是谁非 表情
呵呵~好像有点准~
>< 可是我不太会跟人家吵架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8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2-11 16:26 |
心情小帖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3.选择「 带特制的打火机」的人是
这样的人通常有信念洁癖,就是不管如何他一定要厘清谁是谁非(他也许不会和人明吵,不过他心里一定会这么想的),基本上他不会轻易放弃感情(不是说分就分的那种),可是既使是如此,他们还是会强忍着思念,直到对方有所表示为止。所以遇到这种人时,你也不要一直要和他斗出个道理,只要跟他说说我们之间如果这样结束就太可惜了,然后提快乐的往事,相信他会心软,自然而然误会就可以冰释了!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9 楼] From:台湾教育网 | Posted:2005-12-11 17:02 |

<< 上页  1   2   3   4  下页 >>(共 4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369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