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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德成1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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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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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x0
[求助] 想像競合??業務上正當行為??
想像競合 刑55條
一行為而觸犯數罪明者

一行為
(1)單純之行為單數EX砍一刀
(2)自然之行為單數
    a.反覆實施構成要件EX偷可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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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章被陳德成1在2013-01-08 18:30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1-08 14:57 |
mi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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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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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簡單的說…自然之行為單數≠法律之行為單數

刑法理論之所以創造出“自然之行為單數”這東西….是為了讓明明是不自然的數個罪,能把它當做”一個罪”來論處
而高度個人專屬性法益是指生命,身,體,自由,名譽….
以上就考試CP值來說都是廢話^___^

考生只要記住以下(德派通說)
1.個人專屬性法益計算….幾個人頭就幾個法益數
2.行為人以數身體舉動接續的或反覆的侵害數人之生命,身,體,自由,名譽…
就無法形成自然的行為單數,而是應該成立數罪

Q2:
密醫可否以22條阻卻289條?
破題:轉換法條的承諾(承諾非被害人),因被害人是胎兒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1-09 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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