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与人讨论到271与272的关系,以此为例:甲故意杀害其父乙。
小的以补习班所教授者来做为解题的起手式:
例一A:
甲有272主观构成要件以及客观构成要件,且无阻却违法事由以及阻却罪责事由;所以成立。
但是也有看到另外一个说法:(另一补习班的想法)
例一B:
构成要件:乙死亡,客观构成要件该当,且甲有杀人之故意,主观构成要件该当。因此甲该当271普通杀人罪之构成要件。
无阻却违法事由。
罪责:甲认识到乙为其父,而决意杀之,具有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之罪责故意。具备罪责。
之所以会引出这个问题是因为,如果换个方式让这个题目变成「客体错误」就会发现其「奥妙之处」:甲误乙父为仇人而杀之
例二A:
构成要件:乙死亡,客观构成要件该当;甲有"普通杀人罪之故意"。甲该当普通杀人罪之构成要件。
违法性:无阻却违法事由。
罪责:甲未认识到乙是其父,不具有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之故意。欠缺罪责故意,仅成立271条第一项普通杀人罪。
小的以为以例二来解决等价客体错误,逻辑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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