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788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喵小铺小卉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0 鲜花 x11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讨论] 有人的名片上没有加电话吗?
像我的名片上没有加电话,因为平时休息时间都是在和厂商讲电话。

上班时间除非家里或是急事,不然我上班时间不接电话,怕被老板骂。

我同事都笑说,事业做佷大,休息吃饭时间几乎都在讲电话中。

我老公这回做名片也没有加电话,但我和他说,我觉得没有电话的名片感觉效果不是很好。

虽然人家不见得会打,可是~~有问题时,人家不能马上找到人,好像意愿就会降低。

大家觉得呢,有电话和没有电话的名片,对你来说有何差异吗?


大小姐之生活日志   http://0rz.tw/InJAZ

内有分享写字技巧文章,欢迎参考。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1-01-19 13:45 |
hjswsh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风云人物
级别: 风云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905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递名片
就是想认识
有事情可以互相连络
打电话是最直接的传达方式
名片上没加电话
是要朋友登门造访吗
有重要事
时间差可就是个问题
怕加上电话引来莫需有的事
那又何必印名片呢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1-01-21 08:01 |
king31033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有喔
你是客户
有问题找不到人
这样感觉很不好
客户回头率就不高了
服务好
客户才会回头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1-01-21 09:37 |
喵小铺小卉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0 鲜花 x11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起头是我老公~~呜,我现在也觉得没有电话,大家的意愿真的很低耶~~

我把我的名片都回收,有空我会再加工的.

谢谢以上朋友们的建议.
表情


大小姐之生活日志   http://0rz.tw/InJAZ

内有分享写字技巧文章,欢迎参考。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1-01-22 08:55 |
HYD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名片上印不印电话号码没有哪种法律或是文化各以强迫规定!

但是如果你是世界XXX国大总统, 皇帝, 女王, 总理, 够伟大得职位, 当然不必印电话号码搂

可是, 如果你是一般市井民众, 你要人家认识你, 才会递出名片对不对?

没有电话的名片那到手后 : 给人第一印象一定是这家伙很跩! 高官厚禄不希望人家联系!

这种感觉人之常情吧!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11-01-23 10:07 |
喵小铺小卉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0 鲜花 x11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没有电话的名片那到手后 : 给人第一印象一定是这家伙很跩! 高官厚禄不希望人家联系!

是喔~~不过我是有点小小的忙碌,不是很跩。

高官是不用给人家电话吗?嗯,我要努力成为高官。。。 表情


大小姐之生活日志   http://0rz.tw/InJAZ

内有分享写字技巧文章,欢迎参考。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1-01-23 23:16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400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