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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ii810638 于 2010-06-24 20:37 发表的 : 乙丙强盗罪 甲就如同标题,他脱离了~~.... 争议点应该在于不以成功阻挡为必要,只要已尽力...
下面是引用 daphne23 于 2010-06-24 20:51 发表的 : 可是甲乙丙结伙共谋是事实,甲是到了现场后才开始同情丁,就共同正犯而言,他们算已着手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