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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ook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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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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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緒]97地3民選1..4..8..9
d代理人違反禁止代理規定之法律行為,其效力如何?
a無效b仍然有效c得撤銷d效力未定
 
c締約上過失,當事人之損害賠償責任範圍為何?
a履行利益b固有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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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章被tenpage在2010-06-01 18:40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6-01 18:24 |
sikad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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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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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違反禁止代理規定之法律行為,其效力如何?
民法第106條禁止雙方代理,代理人違反時,所為之法律行為為效力未定,須得
本人承認始生效力。

締約上過失,當事人之損害賠償責任範圍為何?
參照民法第245條之1立法理由,當事人未訂立契約進行準備及協商
處於"相互信賴"特殊關係...,故損害賠償範圍為 C 信賴利益

甲向乙訂購羊奶,約定乙每天早上送羊奶3 瓶到甲的住處。甲與乙訂立的契約為何?
甲乙二人經意思合致,買賣契約成立(§345),題旨言明乙須"每天早上"送羊奶3瓶於甲,
故為"繼續性"契約

甲為17歲,因飆車爭執與乙一起砍傷行人丙。甲與乙對丙應負何種賠償責任?
按民法第185條共同侵權行為,甲與乙,負連帶責任。另外甲未成年(17歲),與其法定代理
人有民法第187條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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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20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6-01 1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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