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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h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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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很機車的問題(刑法
例1
某A騎車到一半忘記加油,正傷腦筋時,看到路旁有某B車子還未熄火,故想說上班快遲到了,騎了再說。
下班後騎車去超商外還時,當場被B逮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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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章被cash821在2010-05-27 23:51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新世紀資通 | Posted:2010-05-27 22:42 |
Dragon-Q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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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無罪
2.竊盜


最難的題目不是存在於難與不難之間.而是被忽略的東西!!!
獻花 x3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5-27 23:13 |
冰咖啡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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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題發問:

1.若A沒有將車子騎回原地,而是路旁隨意丟棄。A何罪?


在人生的開端與結束,我們全然依賴他人的照顧,
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們卻疏忽了對他人的關懷--達賴喇嘛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5-27 23:41 |
leochen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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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q8791042 於 2010-05-27 23:13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1.無罪

真的嗎?


獻花 x2 回到頂端 [3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10-05-27 23:48 |
shl6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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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說較使用竊盜吧
1.因為不具有竊盜本意,僅有使用之意思, 無竊盜之本意 ,無罪(理論上),有無歸還在所不問,有民法侵權行為
2.q8791042大   您說的這各的學說要去哪翻 , 請指導一下


獻花 x1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5-30 01:51 |
Dragon-Q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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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部分有恐怖的地方”草案”!!
使用竊盜增設320第二項是針對交通工具,然亦有學說見解認為不妥,從而
他的不妥不是針對使用使用竊盜不罰,而是其他使用竊盜異於使用交通工具!

若行為人是要還,第二題還是竊盜->因為使用竊盜
1短暫之使用
2僅使用意圖
3須有交還之意思
4該物不得變質或減損其經濟價值<-原因就是他


最難的題目不是存在於難與不難之間.而是被忽略的東西!!!
獻花 x1 回到頂端 [5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5-30 02:05 |
ntus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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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q8791042 於 2010-05-30 02:05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其實這部分有恐怖的地方”草案”!!
使用竊盜增設320第二項是針對交通工具,然亦有學說見解認為不妥,從而
他的不妥不是針對使用使用竊盜不罰,而是其他使用竊盜異於使用交通工具!

若行為人是要還,第二題還是竊盜->因為使用竊盜
1短暫之使用
2僅使用意圖
3須有交還之意思
4該物不得變質或減損其經濟價值<-原因就是他



1
褚劍鴻教授及實務界認為認為使用他人車輛之使用竊盜,不罰,
惟消耗車內汽油部分,應可成立竊盜罪(法務部71檢(二)1472函)
故依實務見解想對車輛使用竊盜的人一定要記得用完後要先去加
油後才棄置(要件3須有交還意思<一僅需可被尋獲即滿足 )
2
沒聽說過金錢有符合使用竊盜的案例
但每個被抓的嫌犯都說:「我只是先借用一下,將來有錢會還回去。」


世上沒有能不能,只有要不要
你不要成就,就不會有成就,但你不要失敗,失敗還是會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5-31 1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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