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999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in0022633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鲜花 x3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版主评分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税法] 公司投资问题
乙公司于民国98年投资于丙公司五千万元,占丙公司股权之70%,年中丙公司财产净值为9,000万元,则已公司帐列长期投资应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5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献花 x2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APNIC | Posted:2010-04-19 13:23 |
ushine9804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4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根据所得税法第60条
长期投资之握有附属事业全部资本或过半数资本者,应以该附属事业之财
产净值或按其出资额比例分配财产净值为估价标准,在其他事业之长期投
资,其出资额及未过半数者,以其成本为估价标准。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4-19 20:33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984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