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註冊
忘記密碼
搜尋
贊助
贊助本站
數位公仔
紀念T恤
紀念馬克杯
廣告
刊登廣告
廣告價格
線上申請刊登
用雅幣刊登
免費刊登
目前客戶
簡訊
簡訊說明
購買金幣
發送簡訊
預約簡訊
發送記錄
好友通訊
罐頭簡訊
論命
數位論命舘
免費排盤工具
葫蘆墩 優生造命
葫蘆墩 八字命書
影音論命(葫蘆墩)
影音占卜(葫蘆墩)
購買金幣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數
周公解夢
星僑線上論命
娛樂
影 像 行 腳
數 位 造 型
數 位 畫 廊
心 情 日 記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羅斯方塊
四 川 省
猜 數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龍
許 願 池
萬 年 曆
經 期 計 算
體 重 測 量
音 樂 點 播
衛 星 地 圖
時間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論壇守則
會員等級
會員權限
語法教學
常見問題
最新活動
打工賺雅幣
最近
網友自唱
-最近瀏覽-
【華歌天地..
首頁
新版首頁(全頁)
傳統首頁(全頁)
新版首頁(選單)
傳統首頁(選單)
MyChat 數位男女
命理風水
15
星僑五術軟體
4
葫蘆墩命理網
5
命理問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數
1
姓名學
手面相
易經占卜
1
風水研討
1
擇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無視論塔羅牌
10
修行&武術
1
中醫研討
五術哈啦
1
電腦資訊
13
硬體討論
5
超頻 & 開箱
3
數位生活
2
PDA 討論
手機討論區
軟體推薦
2
軟體討論
6
Apple 討論
1
Unix-like
網路&防毒
2
程式設計
網站架設
4
電腦教學資源
生活休閒
14
休閒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國考&法律
7
生活醫學
4
運動體育
1
單車討論
1
釣魚討論
6
旅遊討論
4
天文觀星
3
攝影分享
8
圖片分享
4
數位影視
2
笑話集錦
3
興趣嗜好
13
文學散文
7
繪圖藝術
1
布袋戲
3
動漫畫討論
3
美食天地
6
理財專區
心理測驗
1
汽、機車
3
寵物園地
模型&手工藝
4
花卉園藝
魔術方塊
獨輪車專區
電玩遊戲
13
遊戲歡樂包
4
CS討論
8
Steam
3
MineCraft
2
東方Project
英雄聯盟LOL
1
單機遊戲
2
WebGame
3
線上遊戲1
6
線上遊戲2
5
電視遊樂器
1
掌上型遊戲
2
模擬器遊戲
1
工商服務
6
虛擬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販售
二手拍賣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議區
1
站務專區
10
最新活動
活動成果
數位造型
心情日記
個人圖庫
新人報到練習
論壇問題建議
1
榮會及電子報討論
-最近版區-
網友自唱
-最近瀏覽-
【華歌天地..
»
生活休閒
休閒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國考&法律
生活醫學
運動體育
單車討論
釣魚討論
旅遊討論
天文觀星
攝影分享
圖片分享
數位影視
笑話集錦
»
國考&法律
法律討論
文苑計劃
資料分享
國考精華區
考取&現職甘苦談
解惑專區
»
解惑專區
»
[法緒]問題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713
個閱讀者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sclios
級別:
路人甲
x0
x13
分享:
▼
x
0
[法緒]問題
人民信賴授益之違法行政處分,其信賴利益顯然大於撤銷所欲維護之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5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x
1
[樓 主]
From:台灣台灣固網 |
Posted:
2010-04-04 20:29 |
sudehui
級別:
初露鋒芒
x1
x398
分享:
▲
▼
人民信賴授益之違法行政處分,其信賴利益顯然大於撤銷所欲維護之公益者,行政機關不得予以撤銷,係基於何種法理?
a.法安定性原則
b.平等原則
c.比例原則
d.公益原則
答案:a ??? 為何不能使用 c.比例原則
個人見解:此法條出自行政程序法第117條之內容,原為「信賴保護原則」,而其上位的原則為「法安定原則」!
而比例原則乃為憲法體系下之「基本權利限制之合憲性」原則下之「實質審查」!與行政法之法安定原則其位階不同!
若要詳細了解,除非熟讀大法官釋字之分類,否則只能硬記!
「通過理想家庭,實現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從你我開始」
【完全侍奉彌賽亞,建設地上天國】
統一教敬上
x
0
[1 樓]
From:台灣台灣大哥大 |
Posted:
2010-04-04 23:48 |
jacksay1
級別:
路人甲
x1
x9
分享:
▲
【高等行政法院裁判】
1.裁判字號: 94年度訴字第1061號
要 旨: 所謂行政處分無效,係指行政處分具有一定之瑕疵而自始確定不發生效力
之謂。至於行政處分無效之原因,我國行政程序法仿德國立法例,採取所
謂「明顯重大理論」,亦即行政處分如有明顯而重大之瑕疵時,即構成無
效。是對於行政處分無效之原因,前揭行政程序法第 111 條設有規定,
該條第 1 款至第 6 款為無效原因例示規定,第 7 款則為無效原因之
概括規定。又行政處分具有明顯瑕疵者,在學理上依明顯瑕疵理論被認為
是無效的處分。此因認為行政處分為國家意志力之表現與私人之法律行為
略有不同,違法行政處分不應如民事之法律行為一律歸為無效,而是原則
上有效,僅在重大明顯瑕疵之情形下,認定其為無效。此一行政法理論為
了維護法安定性,國家本身所具有的公益性以及國家權威,傾向於減縮無
效行政處分的範圍,使違法行政處分不致如違法的私法行為一般,罹於無
效,而行政程序法第 111 條乃將明顯瑕疵理論加以法定化(林騰鷂著行
政法總論,頁 437 參照)。再以行政處分是否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罹於
無效,並非依當事人之主觀見解,亦非依受法律專業訓練者之認識能力判
斷,而係依一般具有合理判斷能力者之認識能力決定之,其簡易之標準即
係普通社會一般人一望即知其瑕疵為判斷標準。換言之,該瑕疵須「在某
程度上猶如刻在額頭上般」明顯之瑕疵,如行政處分之瑕疵倘未達到重大
、明顯之程度,一般人對其違法性的存在與否猶存懷疑,則基於維持法安
定性之必要,則不令該處分無效,其在被正式廢棄前,依然有效,只是得
撤銷。
x
0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10-04-06 20:47 |
MyChat 數位男女
»
解惑專區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669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