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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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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五
甲为A车所有权人,乙无权代理将该A车卖予善意之丙,下列叙述何者正确? 【A】甲丙间双方合意 【B】是否返还应由乙意思表示 【C】丙为善意第三人应受善意受让制度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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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章被popo77在2010-02-01 15:41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10-02-01 15:04 |
pinkrabb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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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为A车所有权人,乙无权代理将该A车卖予善意之丙,下列叙述何者正确? 【A】甲丙间双方合意 【B】是否返还应由乙意思表示 【C】丙为善意第三人应受善意受让制度保护 【D】丙为善意第三人,但甲仍得请求返还
答案D

此题考善意受让,乙虽然没有移转所有权之权利,丙仍取得A车所有权。此买卖由乙丙间双方合意成立,但物权效力未定,是否返还应由甲所有权人为之。
而C选项应改为丙为善意第三人"得"受善意受让制度保护,比较正确一点,因为善意受让有例外之情形(第949条),而D选项甲仍得请求返还,但丙可以以善意受让与之对抗。故选择D。

甲在满二十岁前十天,未经父母乙丙允许报名参加丁驾驶补习班,并已交定金。丁事后发现甲尚未成年,乃传真乙丙请其承认。乙丙因赴越南谈生意,于两周后回国时立即电告丁表示承认甲的行为。请问此一承认: 【A】效力未定 【B】得撤销 【C】有效 【D】无效
答案D

甲差10天即成年,但其父母亲之承认于14天后才表示,而甲在这之前已经有行为能力了,故此承认无效。


ps.本来是想知道解答的,但迟迟未有答案,只好试着自己解题,有误请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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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2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2-03 10:16 |
popo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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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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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pinkrabbit 于 2010-02-03 10:16 发表的: 到引言文
甲为A车所有权人,乙无权代理将该A车卖予善意之丙,下列叙述何者正确? 【A】甲丙间双方合意 【B】是否返还应由乙意思表示 【C】丙为善意第三人应受善意受让制度保护 【D】丙为善意第三人,但甲仍得请求返还
答案D

此题考善意受让,乙虽然没有移转所有权之权利,丙仍取得A车所有权。此买卖由乙丙间双方合意成立,但物权效力未定,是否返还应由甲所有权人为之。
而C选项应改为丙为善意第三人"得"受善意受让制度保护,比较正确一点,因为善意受让有例外之情形(第949条),而D选项甲仍得请求返还,但丙可以以善意受让与之对抗。故选择D。

甲在满二十岁前十天,未经父母乙丙允许报名参加丁驾驶补习班,并已交定金。丁事后发现甲尚未成年,乃传真乙丙请其承认。乙丙因赴越南谈生意,于两周后回国时立即电告丁表示承认甲的行为。请问此一承认: 【A】效力未定 【B】得撤销 【C】有效 【D】无效
答案D

甲差10天即成年,但其父母亲之承认于14天后才表示,而甲在这之前已经有行为能力了,故此承认无效。


ps.本来是想知道解答的,但迟迟未有答案,只好试着自己解题,有误请纠正。
所以第一题 并不是第三人为善意受让人  所以权人就不能主张返还 只是第三人用善意受让对抗  所有人要求返还也徒劳

第二题还是不解   受限制行为能力人订契约未经法代同意   效力未定    既然在未成年时订定   限制行为效力人行为能力怎会在事后有追及效力   能追及的只是法代事后承认而溯及生效吧  既然法代承认 这契约就该生效   所以我还是不懂此题考点  望指教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10-02-03 12:31 |
pinkrabb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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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题第三人是善意受让人而尚未取得物之所有权,无权处分的特色为债权有效,物权效力未定,此时如果原来有权所有人表示请求返还(也就是不承认物权有效),如果物是盗赃或遗失物,此请求有效,反之,请求无效,第三人仍取得所有权。
只是此题选项只有D的叙述是对的,不管物是不是盗赃或遗失物,非此题讨论的范围。

第二题这大概是在考民法第81条:限制行为能力人于限制原因消灭后(成年后),承认其所订立之契约者,其承认与法定代理人之承认,有同一效力。假如原先的契约需法定代理人承认始生效力,但而后限制行为能力人已有行为能力了,自己已经承认契约则生效,后来的法定代理人的承认之效力就归于无效,因为契约不存在。

提供参考


[ 此文章被pinkrabbit在2010-02-03 19:26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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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是一种煎熬,
成功是需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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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1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2-03 1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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