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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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柏桧 于 2009-12-15 22:52 发表的 刑法练习游民进屋要泡面案: 某流浪汉甲,出没在屏东山区多年,因多日未食,见到山区货柜屋(临时,四脚不固定),有乙女在内,即进入后,请求乙女泡碗泡面止饥,否则不走,乙逼于无奈便遂其目的.请问,甲有无刑事责任? 此题重点在可否主张紧急避难而阻却违法。 (一)紧急避难要件须有:1.避难情状;2.避难行为;3.避难意思。 1.甲多时未食,若不再进食可能会发生生命危险,故有避难情状。 2.甲强迫乙煮泡面止饥,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法益,符合「保护优越利益原则」,惟甲之行为是否为客观上 之不得已,题意不明确,依罪疑惟轻原则,认为甲之行为属于客观上不得已。 3.甲认知到自己多时未进食可能会有生命危险,因而强迫乙煮泡面让自己止饥,故甲有紧急避难之意思。 (二)结论:甲可主张紧急避难而阻却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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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16 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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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之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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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流浪汉甲,出没在屏东山区多年,因多日未食A,见到山区货柜屋B(临时,四脚不固定),有乙女在内,即进入后,请求乙女泡碗泡面B止饥,否则不走,乙逼于无奈便遂其目的.请问,甲有无刑事责任? .......... 争点: 1社会侵害轻微性,财产犯罪,:非刑法可罚行为,阻却违法,阻却罪责说,自采一说,不犯罪. 2罪刑法定,刑法306的建筑物,B虽有居住法益侵害,但碍于罪刑法定,如何说理?管见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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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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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16 2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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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点: 1社会侵害轻微性,财产犯罪,:非刑法可罚行为,阻却违法,阻却罪责说,自采一说,不犯罪. 2罪刑法定,刑法306的建筑物,B虽有居住法益侵害,但碍于罪刑法定,如何说理?管见不罚. 答题忌讳这种方式,建议你挖出以前大丽丝及8G9119学习他们架构,不然明年分数不会好 本题我投(微罪不举)一票 306要1.无故,2.有故要求退去而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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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From:台湾台湾固网 | Posted:2009-12-17 0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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