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desolate0 于 2009-11-08 00:32 发表的 〔人事行政〕现行考铨之问题:
1)机要人员年终是打年终考绩还是年终考成?
2)公务人员退休法第六条第三项︰
或年满六十五岁而延长服务者,不得择领月退休金或兼领月退休金。
系指延长服务者,延长之期间完成后亦不得择领月退或兼领月退吗?
请会的大大指教一下...谢谢
1.考绩,依公务人员考绩法,系指公务人员任现职,经铨叙审定合格实授为简任、荐任、委任,
任职至年终满一年者,予以考绩。
机要人员,依公务人员任用法第11条,得不受公务人员任用法第9条公务人员任用资格之限制,
而铨叙审定为机要人员任用,故其成绩考核属『考成』。
2.公务人员退休法第六条第三项,年满六十五岁而延长服务者,不得择领月退休金或兼领月退休金。
系指,公务人员已达命令退休年龄(65岁),仍堪任职,并自愿服务者,可由服务机关洽请铨叙部,
酌予延长其服务年限,但最长为五年。
延长服务者,于延长年限完成后亦不得择领月退或兼领月退。
其立法理由乃在防杜年龄已届命令退休而藉故延长服务之情形发生,以促进机关之新陈代谢,
畅通人事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