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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gg7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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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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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14 關於證據調查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14 關於證據調查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鑑定人得拘提
(b)處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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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9-07-18 20:15 |
daisyfai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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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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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yygg7777 於 2009-07-18 20:15 發表的 14 關於證據調查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到引言文
14 關於證據調查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鑑定人得拘提
(b)處證人罰鍰之裁定,得為抗告
(c)當事人不得為證據方法
(d)以十歲之人為證人者,得令其具結

Ans:(b)處證人罰鍰之裁定,得為抗告

請問(a)(c)(d)哪裡有誤?謝謝




(a)(c)(d)正確答案是:
(a)鑑定人不得拘提
(c)當事人得為證據方法
(d)以十六歲之人為證人者,得令其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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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2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9-07-18 21:28 |
Dragon-Q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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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鑑定人得拘提
民訴234與刑訴197:鑑定,除本目別有規定外,準用關於人證之規定。
雖準用證人之規定但是依329與199刑訴:鑑定人不得拘提。
(c)當事人不得為證據方法
刑訴161-2: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或輔佐人應就調查證據之範圍、次序及方法提出
意見.具當事人主義趨向.然民訴上不諭而知
(d)以十歲之人為證人者,得令其具結
民訴314:以未滿十六歲或因精神障礙不解具結意義及其效果之人為證人者,不得令
具結
刑訴186:
證人應命具結。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令其具結:
一、未滿十六歲者。
二、因精神障礙,不解具結意義及效果者。
證人有第一百八十一條之情形者,應告以得拒絕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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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難的題目不是存在於難與不難之間.而是被忽略的東西!!!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寬頻網 | Posted:2009-07-19 01:51 |
小嚴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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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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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關於證據調查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鑑定人得拘提---錯 因為鑑定人具有可替代性 除非鑑定證人否則不得拘提
(b)處證人罰鍰之裁定,得為抗告
(c)當事人不得為證據方法
---刑訴證據方法為 被告 人證 鑑定 勘驗 文書   民訴則將被告換成當事人
(d)以十歲之人為證人者,得令其具結
---因其不明瞭具結之意思 所以不得令其具結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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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經國先生---風雨的阻擋,環境的橫逆,'往往是弱者消極的失敗的藉口,卻是勇者奮發自勵成功的磨練。


獻花 x1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9-07-20 1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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