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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力小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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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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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討論] 請教民法819...
請教大大可否解釋民法819這條......
我不懂的是第一項說得自由處分..
為什麼第二項又說應得全體之同意???
是這兩種處分的標的物不同嗎???
要怎麼分辨什麼可以自由處分,什麼又要經全體同意???
可否有大大舉例呢???


第 819 條 (應有部分及共有物之處分)

各共有人,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

共有物之處分、變更、及設定負擔,應得共有人全體之同意。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9-01-16 14:43 |
uria0423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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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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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有人的應有部份可以自由處分
所謂的應有部份就是持分
像我和甲共有一塊地
持分各1/2
我可以把我的應有部份(持分)賣給別人(乙)
所以那塊地就變成甲和乙共有了
2.共有之處分需經全體共有人同意
  像我和甲共有的一塊地(共有物是指整個土地)要將這塊地賣給第三人乙
  就須要大家同意才可以

換個角度思考
  我和您一起買一台車(各出一半的錢,所有權持分各1/2),我們共有這部車,所以我們可以一起用它
  今天我缺錢我把我的持分賣給第三人乙,所以這輛車就變成您和乙的(只有您和乙可以用它了)
再換個角度思考
  今天我缺錢,想要把車賣掉來求現,但這部車您也有分,所以我要經過您的同意才可(您和我~~全部同意)
  這樣才可以把這部分整個賣給第三人乙,所以這輛車就整個是乙的(我和您都不可以用)

以上是個人小小的見解
不知對不對 表情
各位大大有更好的答案也可以提出喔 表情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1-16 16:28 |
kb19791109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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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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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已經講得很詳細了.......
以我的關點:你把819想像成一份大的PIZZA(例如有八小塊)...........
第一項就是(八人)每個人都有一塊PIZZA的權利(自由處分)
第二項是說如果要將一份大的PIZZA(八人份)捐給孤兒院了話,就要這八個人同意了。(共同同意)


法律之核心在於:尊重
看輕別人,只會讓別人更看不起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1-16 1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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