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7149 个阅读者
命理服务》 数位论命馆 | 免费排盘 | 星侨易学 | 五术书籍 | 线上论命 | 影音论命 | 八字命书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数 | 周公解梦 | fackbook 粉丝专页 |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陈巃羽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5 鲜花 x2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1
「阳宅指南」第五---开门引路诀
以下内容摘自拙着「阳宅指南白话图文译解」
有兴趣者,请阅http://longyuchen.com/viewthread...xtra=page%3D1

原文:第五开门引路诀,正卦装门莫偏泄入门之卦宅元神,元神衰旺此中别。
      一门正卦煞无陂,前后门通两卦接,更有旁门破卦身,纵然旺气非清洁
      既有门时即有路内路外路须兼顾路在生方致百祥,煞方引路多灾祸

张重明注:如一局坎为生,二局坤为生之类,对宫为煞,余仿此。 
 

一勺子曰:煞宫能反生气,亦可开门,特不可有内路恐修长变煞耳;生宫若反煞气,却不可开门,最喜有内路修长,变成生也。路门是生是煞,俱当活用。  


陈巃羽译解:


开门引路诀是本门三元纳气派中最基本也最重要的法则。


    正卦装门莫偏泄这里的正卦指的是旺方,也就是要将门开在旺方。莫偏泄是指不能杂到衰方。如上元运时,将门开在坎方而杂到艮方或干方,就算偏泄。


    入门之卦宅元神,元神衰旺此中别开旺门的阳宅,并非就整间房子都收旺气,如坎山离向开离门,则阳宅的左上部份收坤气,右上部份收巽气气,所以要会从中分别。〈如图6所示〉

    更有旁门破卦身,纵然旺气非清洁如果阳宅的前后门都收旺气,但有侧门收到衰气,仍会破坏阳宅之局。但只要将收到衰气的侧门关闭即可。

例如:震宅,大门开兑门,后门开艮,皆为下元之格,又合双龙法,本该下元大旺但旁门开在巽方,则犹如酸浆入酪不堪斟。〈如图7所示〉

    既有门时即有路门开在旺方也要屋内的动线及屋外的道路配合。

    内路外路须兼顾屋内的动线及屋外的道路都要能收到生旺气,有时候大门虽开离门,但巽方有一路冲,反收巽气,则下元败矣!〈如图8所示〉

当然,道路两旁要有房子、建物或大树等,如此才可以将气聚在一起


    路在生方致百祥,煞方引路多灾祸生方即三元之旺方,煞方即三元之衰方。   

 

八方旺衰的克应简单介绍如下:〈详细资料请见P105,附录二〉
1、坎卦
 (1)失运:耳疾、肾病、膀胱病、生殖系统疾病、尿道病、子宫、卵巢等妇女病。血液疾病、心理病、水灾、遭窃、桃花、不孕、流产、血光、损丁、破财……..
 

 (2)得运:旺丁财、出才士、发文名、中科甲。
2、坤卦
 (1)失运:腹病、脾胃疾病、精神病、邪症、皮肤病、胃癌、不孕、流产、见女鬼、坐骨神经病、忧郁症、易老化、损丁、败财。
 (2)得运:得女财、田产之财。
 

3、震卦
 (1)失运:肝病、甲状腺亢进、头痛作响、脚气疾、神经痛、雷殛、车祸、意外、斗殴、损丁、败财。
        
  2)得运:进财、富贵、添丁、声宏名高。
 

4、巽卦
 (1)失运:胆病、坐骨神经痛、股病、乳病、中风、风疾、流产、产厄、淫乱、自缢、感冒、腰酸背痛、损丁、败财。
 (2)得运:出文士、得女财、旺科名、升等。
 

5、干卦
 (1)失运:头痛、脑疾、肺病、骨病、大肠症、心脏。
 (2)得运:出武贵、进财、旺丁、富贵双全、名利双收。
 

6、兑卦
  1)失运:口喉病、肺病、哑吧、兔唇、大肠病、呼吸系统、骨折、花柳病、刀伤。
2)得运:出武贵、进财、成大功、立大业、有声名。
 

7、艮卦
 (1)失运:鼻病、关节炎、结石、便秘、血管阻塞、腰痛、脾胃病、驼背。
 (2)得运:旺田产、得不动产、发财、旺丁、升官进财。
 

8、离卦
 (1)失运:眼病、心脏病、灼伤、烫伤、心律不整、皮肤斑疹、药物过敏、伤害、高血压、爆炸、飞机失事。
 (2)得运:前途光明、事业成功、声名大起、财源广进。

图6 图7 图8




[ 此文章被陈巃羽在2008-09-19 14:02重新编辑 ]



●五术视讯班开始招生,DVD函授班方便学习者一看再看
●视讯论命、占卜
http://www.shop2000.com.tw/longyu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8-09-19 13:51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3657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