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检座兼假济公 骗财判赔1千7百万
时间:2008/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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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点我 男子林来发冒充检察官骗财骗色,前日才遭板桥地检署侦结求刑16年,法院昨日又审结林某另涉假「济公」敛财案,判决林某应赔1千7百余万元。现年56岁的林来发,余生不但恐将在牢中度过,还得付出天价赔偿金。
林来发在九十五年间假冒检察官之名,诈骗A女投资法拍屋近5百万元,还向曾堕胎的A女骗称,若不举行仪式祭拜婴灵势将导致投资失败,并以做真正夫妻为名9度性侵A女。
前日板检承办检察官以林某利用宗教、人性弱点骗财骗色,情节重大,将他起诉,并求处16年重刑。
林来发在九十五、六年间的诈骗性侵案才刚遭检方起诉、求刑,板桥地院也恰巧在昨日审结李某在八十七年至八十九年间,假借「济公」之名教导投资,行宗教敛财案,让林来发「祸不单行」。
原来,有多次利用宗教敛财纪录的林来发,早在八十七年间利用在板桥九玄宫担任济公乩童、信众对他深信不疑之便,向多名女子骗称,只要听从「济公」指示,在中和连城路投资兴建大楼,必定可赚取数倍利益。
5名被害人听到林某假借「济公」附身后的指示,深信不疑,竟凑集1千7百余万元资金交给林某,委托林洽购土地兴建大楼。但两年过去却迟迟不见任何兴建计画,才知道受骗。
事后被害女子不但对林来发提出诈欺告诉,同时也提出1千7百余万元的民事求偿。
板桥地院民事庭审结全案,承审法官认为林来发假借「济公」指示投资兴建为由,向被害人募款后却未兴建大楼,昨日判决林来发应赔偿5名被害人共1千71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