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語化
訴願>縣政府環保稽查人員開罰單給你(行政處分)>你不爽認為沒有違法>經由原處分機關(環保局)向訴願管轄機關(縣政府)提起訴願>目的是要撤銷那張罰單[訴願法1&3&4]
訴訟(行政訴訟)>經過你提起訴願之後縣政府仍維持原處分(死要錢不認錯)>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
[行訟4&106]
簡單來說
訴願是向行政機關提出
訴訟則是向法院聲請>而且有所謂訴願先行
請願>閑閑沒事認為政府做的不好或者應該怎麼做>跑去行政機關(鄉鎮公所或縣市政府或更上級)或立法機關(大家都去立法院啦)要求建議怎麼做[請願法2]
舉例:認為一綱多本不好>跑去教育部要求一綱一本
請願對象為行政機關或立法機關>不能向司法機關提出
還有一個"陳情"[行政程序法168]>向行政機關要求路口加設紅綠燈
如果你是要做答的話
先寫出個別的意義
在寫出其中的差異
行政處分>請願不用有(其實就是"事由")
行使的對象/程序(要不要書面啦)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