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506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SWAT3901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鮮花 x9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小說][分享] 愛在"對的"時間
當妳愛上一位妳不能愛的人時,只能以相見恨晚來收場,但是這一段情感在每一個人心中都是最完美的。引述文中一句話:「人不一定能嫁給一生中的最愛,而是嫁給身邊剛巧出現的那個人。」 把握每一位出現在妳身邊的人。

--------------------------------------------------------------------------------




事隔多年,琦琦一想起他,依然可以嗅到空氣中殘存的心酸氣味。

那是一個令人心動的男子,那是一段愛到深處的戀情,但是早在相遇的當頭就注定了沒有結局。

那一年,電台為了特別節目派她到泰國出差,對當地的風土民情做一特別報導,同行的還有其他媒體的記者。

巧的是奇奇的位子正好在她隔壁,在四目交接的一剎那,她的心開始有些惴惴不安。

他們的特質很相似,那時琦琦已經有個交往多年的T君,卻在奇奇的身上看到了他所沒有的契合,是的,有些戀人在一起了好幾年,卻少了一份契合。

在飛機上她拿著本書在看,奇奇在假寐,過了一會兒,她聽到奇奇正輕輕的啍著歌,隨著空氣流動,傳進她的耳畔,她感到莫名的震撼。

那時,她正在閱讀~紅樓夢,而奇奇哼的就是紅樓夢,就從這本他倆都鐘愛的小說談起,到了目的地時,他們覺得彼此已經認識了好幾世紀。

在泰國的那幾天,成為她一生中最美的回憶。白天,她努力的做著電台交付的工作;夜晚,他們在星空下攜手漫步,在澄澈的眼眸中看到彼此的容顏。

浪漫的情緒蔓延在異鄉的空氣中....

「那,你們為什麼沒有在一起?是因為T君嗎?」回國後琦琦把這一段精神外遇告訴閏中密友。

「是時間錯了!他已經不再單身。是我太晚到了!錯過了最可以相遇的時光。」

琦琦後來還是嫁給了T君,只是藏著一個祕密。

愛情月老總是這麼調皮~如果月老可以不小孩子氣~早點撮合有情人不是很幸福嗎??


有位長輩曾經很感嘆的說:

「人不一定能嫁給一生中的最愛,而是嫁給身邊剛巧出現的那個人。」

張愛玲在『愛』的短文裡,提到「於千萬人之中遇見你所遇見的人,於千萬年之中,時間無涯的荒野裡,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只是”剛巧趕上”了。」

剛巧趕上了,這世間又多了一對歡喜佳偶。

無奈的是,在現實世界裡,很多人都剛巧錯過了,於是情絲纏繞糾葛不清,製造許許多多剪不斷理還亂的局面。

時間─是愛情裡面很重要的一個元素。

席勒說:「愛情的領域非常小,它只能容納兩個人生存。」

錯過了時間,就只能淚眼矇矇的看著那塊愛情領域屬於別人。

讓嘆息留在風中,抓一個希望在手中。

有人說:「詩人常說愛情是盲目的,但不盲目的愛將會更健全更可靠。」

我們應該積極尋求在對的時間裡,創造幸福的愛情!



找一個懂妳的人,也期許自己做一個懂別人的人

聰明的人喜歡猜心 雖然每次都猜對了,卻失去了自己的心
傻氣的人喜歡給心 雖然每次都被笑了,卻得到了別人的心

最近愛上這個圖案說!! 啊達~~~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12-31 23:01 |
Ivon 會員卡 葫蘆墩家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個人商品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驗證會員
級別: 榮譽會員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鮮花 x1423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SWAT3901於2004-12-31 23:01發表的 愛在"對的"時間:
當妳愛上一位妳不能愛的人時,只能以相見恨晚來收場,但是這一段情感在每一個人心中都是最完美的。引述文中一句話:「人不一定能嫁給一生中的最愛,而是嫁給身邊剛巧出現的那個人。」 把握每一位出現在妳身邊的人。

--------------------------------------------------------------------------------


.......
我覺得很多東西一定都有他的時間的啦
因為每一個人都會隨著年紀的改變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政府網際 | Posted:2006-07-19 13:06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740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